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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普高学费

2016-09-30 08:06:12 张颖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我省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普高学费

精准资助 一个不落

东南网9月30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张颖 通讯员 郑永红)为确保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贫困而失学,我省在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的同时创新资助方式,力图通过精准资助帮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以期闯出一条精准资助教育脱贫的新路径。从今年秋季学期起,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除普通高中学费(不含住宿费和其他杂费)。

给谁资助?

四类兜底对象,以建档立卡+城乡低保为重点

为了精确对准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落实教育多元扶持和资助政策,我省首次将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资助体系,期望完善国家助学政策体系,推进教育机会公平,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他们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一起,成为国家资助体系中非常重要的四类“兜底”对象。

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相关负责人表示,所谓兜底,就是指必须强制给予资助的对象,要求应助尽助,补助等级与标准也是最高等,一个不能少,一项不能漏。

资助什么?

可享受最高等助学金,高中免学费

根据现行的国家资助政策,四类兜底对象将可以享受覆盖学前到高教全学段的最高等级的补助金。

学前教育阶段,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幼儿、孤儿或残疾幼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可享受每生每年2000元政府助学金。

义务教育阶段,对公办寄宿制学校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寄午餐学生,可享受每年1000元的营养餐补助;同时,寄宿生还有生活费补助(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

普通高中阶段,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学生、孤儿或残疾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每生每年3000元国家助学金。中职学校全日制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除了免学费,还可享受每生每年2000元国家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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