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宇/制图 东南网10月15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袁丽群 陈超) 关注理由 今后,新增出租车经营权一律实行期限制,无偿使用;网约车的运价,实行市场调节。省政府近日制定出台《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同时,省交通厅等七部门也联合出台了贯彻落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意见。两个文件,对福建省的传统出租车经营权(出租车牌照)改革、网约车价格等做出了规定。 传统出租车 新增出租车经营权无偿使用 省政府意见规定,今后我省新增出租车牌照一律实行期限制,无偿使用,不再实行无期限制,具体期限由各市、县(区)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对于现有出租车经营权未明确具体经营期限的,由各市、县(区)政府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制定过渡方案,确定经营期限。 过去几年,榕城出租车牌买卖火爆,最高时一个牌照可卖到近百万元。但省政府意见对买卖进行了一定约束,新增出租车经营权不得变更经营主体,骨干企业因集约化、规模化经营需要进行重组或兼并产生的经营主体变更除外。既有的出租车牌照,在期限内需变更经营主体的,依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意见还规定,力争到2020年,全省行政区域内取消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新增出租汽车驾驶员劳动合同或经营合同签约率达到100%。 鼓励个体出租车主组建公司 传统的出租车如何转型?意见还指出,各市、县(区)政府应鼓励出租车经营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通过兼并、重组、吸收入股等方式组建骨干出租汽车企业。此外,鼓励个体巡游车经营者共同组建具有一定规模的公司。对通过转型升级实行公司化经营的巡游车企业,可奖励一定比例的新增巡游车经营权指标,具体比例由各市、县(区)政府确定。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福州有不少私人的士车主,每人手上掌握几张车牌,分散式经营,抗风险能力差,部门管理难度也大。政府鼓励这些车主组建公司,规模化经营,既方便管理,也提高车主的抗风险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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