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0月17日讯(本网记者 郑思楠)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省级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的指导意见》。 《通知》提出,福建省将推行以“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行政许可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和涉及群众、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依申请办理的相关行政权力事项的统称,下同)向一个内设机构相对集中、机构成建制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向网上办事大厅集中”为主要运行模式的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 完善“一个窗口”对外 方便群众办事 《通知》要求,根据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数量、申请量、办理机构数量等情况,合理设置行政服务中心或办事窗口。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数量少且只有一个内设机构承担审批工作的,应指定一个固定场所作为窗口统一受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数量少但由多个内设机构承担审批工作的,应确定一个固定场所或内设机构作为窗口统一受理,实现申请人只进一个办公室,只找一个处室。 另外,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较多、办件量也较多的,应设立行政服务中心,将全部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纳入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因场地、专业限制等特殊情况确需设立分中心或办事窗口的,应从严控制。 优化权力运行流程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通知》要求,按照“五个规范、四个统一”要求,对进驻行政服务窗口办理的事项进行流程再造,进一步简化优化运行流程,压缩办理时限、精简申报材料,研究制订申请材料格式化标准、审批流程通用标准、审查工作细则、审批过程控制规程和服务规范,推进行政审批“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的标准化运作模式,促进行政服务提速增效,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在监管制度建设方面,《通知》要求细化事中事后监管具体措施,使事中事后监管逐步程序化、规范化。创新监管方式,运用“互联网+监管”和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探索加强审批监管和事中事后监管新机制。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抓紧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即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并与信用监管、智能监管联动,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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