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防指通报第22号台风“海马”会商情况
2016-10-20 18:40:4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10月20日讯(本网记者 陈楠)今天上午,省防指组织防汛、气象、海洋、海事等部门,继续会商第22号台风“海马”的发展趋势及对我省的影响,进一步研究部署防台风工作。 会商认为,“海马”路径基本保持不变,正以25公里/小时的速度向西偏北方向移动,强度逐渐减弱,即将移入南海东北部,之后逐渐向广东中东部一带沿海靠近,于21日下午在这一带沿海登陆(12-14级)。 会商指出,“海马”带来的风、浪、潮的影响与之前预测变化不大,但是,强降雨范围有所扩大。预计,21-22日南部沿海和内陆地区,特别是三明的建宁、泰宁和南平的光泽、邵武等地有大雨到暴雨,局部大暴雨,过程雨量50~100毫米,局部150-200毫米。 会商要求: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省防指部署的时间节点,组织渔船进港避风和海上养殖渔排人员撤离工作,并加强管理,严防擅自回流;二、南部沿海和南平、三明等内陆地区要做好局部强降雨及其引发的城乡积涝、山洪、泥石流和滑坡等次生灾害的防御工作。 |
相关阅读:
- [ 10-20]延平区组织收听收看防御台风“海马”视频会
- [ 10-20]“海马”来袭 漳州边防官兵全力以赴防抗
- [ 10-20]受强台风“海马”影响 21日福州火车站停运多趟列车
- [ 10-20]福建启动防台风Ⅲ级应急响应 "海马"或登陆广东
- [ 10-20]台风“海马”破坏力或不逊“天兔”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