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丝商报》今日创刊 系首家以“海丝”命名的报纸
2016-11-01 07:52:2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11月1日讯(海丝商报记者 林梅治)今日,《海丝商报》(CN35-0072)正式创刊。 《海丝商报》是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第一家以“海丝”命名的报纸,由福建日报社(报业集团)和南安市委市政府联合创办。 习近平总书记于2013年提出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构想。2015年,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规划将福建列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在此背景下,《海丝商报》应运而生。该报将专注于海丝核心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的报道,每周出版5天,每天刊出对开8版,设置有要闻、县域、商界、市井、新丝路、五洲等版面。作为地方党委政府新闻宣传的重要阵地,《海丝商报》将坚持正确的办报方向,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倾情谱写海丝起点的精彩篇章。 《海丝商报》的创刊,将进一步畅通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资讯传播渠道,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并由此拓展中国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在经济、贸易、科技、文化等领域的合作,为福建打造“海丝”核心区的文化交流平台提供强大的舆论支持。 《海丝商报·菲律宾版》也于今日与读者见面。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