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首个文化传承省级新型城镇化专项试点方案获批
2016-11-05 07:42:1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王祥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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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探索文化传承新型城镇化道路 东南网11月5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王永珍)近日,《长汀县文化传承新型城镇化试点方案》经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同意,正式印发。这是我省首个文化传承省级新型城镇化专项试点方案。 《试点方案》要求,根据长汀县独特的文化优势,深入挖掘其历史文化、客家文化、红色文化、生态文化的内涵,进而加强传承和发扬。按“进则全胜、不进则退”的要求,紧紧围绕“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要求,发展有历史记忆、文化脉络、地域风貌、民族特点的美丽城镇风貌,在更高的起点上打造“长汀经验”升级版。 长汀县文化传承新型城镇化试点的目标是,按一年建立保护体系完善规划、三年全推进、五年见成效的“135行动计划”,明确阶段任务,分解实施项目,落实保障措施,力求每个阶段都有新成绩。第一阶段到2017年底,建立文化传承和保护体系并进一步完善保护规划体系,深入挖掘文化资源,建立“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美丽乡村)-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古民居)”四大层次保护体系,明确各层次的保护项目并作出计划安排;第二阶段到2018年,文化传承工作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进入实质性阶段,城镇化率51%;第三阶段到2020年,基本实现文化传承新型城镇化试点目标,即基本构建以历史文化名城为核心的长汀特色文化体系,城镇化率53%,形成“一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多个国家或省级历史文化街区-一批国家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和特色鲜明的美丽乡村-众多有故事的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古民居)”的文化传承体系。 《试点方案》提出,围绕阶段目标重点完成完善规划编制体系、加大名城和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客家文化传承与建设、红色文化传承与建设、生态文化传承与建设、提升综合承载能力等主要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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