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
2016-11-10 07:24:0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赵舒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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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18日,省委书记尤权带队到福州市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时,提出了落实主体责任看有没有抓加强教育、有没有抓制度建设、有没有抓“一把手”、有没有抓问题查处、有没有抓部署检查落实的“五抓五看”要求。 随后,省委制定出台《关于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就深化落实主体责任提出“五抓五看”的要求,细化为27条具体措施。“五抓五看”成为全省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和评价标准。 近年来,我省印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省级检查暂行办法、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加强和规范“一案双查”工作意见、问责条例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从责任内容、责任要求、责任追究、检查评价等环节,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制度体系。 落实责任要求 如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让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地生根? 省委积极探索创新责任制检查的形式和内容,不断充实检查工作内涵。近两年来,每年由省委、省政府领导带队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突出问题导向和责任追究,以“问题清单+问责清单”的形式,把查找问题、抓好问责和厉行整改贯穿于检查的全过程。 今年2月至3月,省委书记尤权,省委副书记、省长于伟国,以及其他6名省委常委,分别赴全省9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进行检查。同时,由5名党员副省长分别带队到省卫计委等5个省直部门开展检查。 在检查中,带队省领导分别主持召开集体约谈会,集体约谈479名领导干部,谈问题,找原因,查责任,促整改。此次检查,共问责党员干部290人,涉及厅级干部9人、处级干部93人,移送省管干部问题线索4条,提出整改项目252个。 今年8月至9月,省委各检查组开展责任制检查“回头看”,由省纪委监察厅领导带队,再次对被检查地区和单位的“问题清单”整改情况和“问责清单”落实情况进行核查和督办。 党委“一把手”参加述廉述责,是我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一项有力举措。近两年来,在省纪委九届六次、七次全会上,各设区市市委书记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书记作书面述廉述责,接受省纪委委员测评。 从今年8月开始,省委、省纪委在莆田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省海洋与渔业厅、福建师范大学和省船舶工业集团等5个地区和单位,探索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程纪实试点工作,对党委(党工委、党组)及其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进行全程纪实。 与此同时,省纪委通过召开座谈会,深入市县调研督查,对工作薄弱单位走访约谈,开展专项巡察,以及强化责任追究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强化责任追究 今年10月下旬,泉州市纪委对外通报4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问题。其中一起为,2014年至2015年间,惠安县行政执法局发生干部职工系统性违纪违法腐败案件,先后有7人因违纪违法问题被查处。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该单位党支部书记、局长王向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而出现“四风”或系统性腐败问题的,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强化责任追究,坚决打“板子”、摘“帽子”。对于党的十八大以后发生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顶风违纪问题,做到查处和问责同步推进,在查清相关违纪问题的同时,立即启动问责程序,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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