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
2016-11-10 07:24:0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赵舒文 |
分享到:
|
据统计,2014年至今年10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2837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49人次;公开通报责任追究典型案例210批338起,涉及党员干部496人。 2013年10月,省委出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党委4类12种追责情形、纪委3类11种追责情形,同时赋予纪检监察机关向同级党委提出追责建议的权限。 今年7月,《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出台后,省委常委会议暨中心组学习会进行了专题学习,并提出学习贯彻意见。9月24日,省委印发《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实施办法》,细化了22种具体问责情形,明确了问责启动、问责决定的作出、问责执行与监督等内容。10月中旬,省纪委组建宣讲团,分赴全省各地开展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宣讲活动。 有责必担,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从被动抓到主动抓,从不敢抓到大胆抓,通过几年来的努力,各级党委、纪委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明显增强,正风反腐的工作合力正在形成。 |
相关阅读:
- [ 11-09]与时偕行:在继承创新中谱写从严治党新篇章
- [ 11-09]【从严治党】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 [ 11-09]全面从严治党的生态支撑经济发展的形态
- [ 11-09]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
- [ 11-09]《准则》为党内政治生活立规矩 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 [ 11-09]《条例》构建党内监督强大体系 标志依规治党进入新阶段
- [ 11-08]习近平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思想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