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商务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6-12-01 11:03:57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责任编辑:唐丽萍 唐丽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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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6年2月20日至3月22日,省委省直部门巡视五组对福建省商务厅党组开展了巡视,并于2016年8月23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抓紧抓实巡视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巡视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 巡视反馈会后,8月29日厅党组书记、厅长黄新銮同志主持召开厅党组会议,逐条学习研究巡视反馈意见,严肃认真正视我厅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刻认识抓好巡视整改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起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意识,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厅党组一致认为,省委巡视充分体现了对我厅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是对我厅各项工作的全面体检和有力指导。为做好巡视整改工作,厅党组通过厅党组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内通报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巡视的要求上来。根据巡视工作要求,针对巡视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动真碰硬,区分情况,即知即改,加强制度建设,严肃责任追究,切实把巡视整改要求转化为全面从严治党、推动事业发展的具体行动。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主体责任 厅党组积极承担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立即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厅党组书记、厅长黄新銮同志任组长,其他厅党组成员任副组长。下设工作组,由厅党组副书记张秋同志任组长,驻厅纪检组长肖惠亮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财务处、政策法规处、人事处、驻厅纪检组、机关党委有关负责人构成。厅党组书记、厅长黄新銮同志履行巡视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研究整改工作重大事项,部署推动整改落实。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各责任单位主动认领,采取有力措施,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全厅通力协作抓整改,形成了上下联动、协调有序、责任全覆盖的整改工作体系。 (三)制定巡视整改方案,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9月14日,厅党组研究制定《省委省直部门巡视五组巡视省商务厅党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工作要求,将省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细化分解为31项整改任务,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目标要求、工作时限,形成详细的整改路线图、时间表,确保省委巡视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各责任单位负起整改责任,对照我厅巡视整改方案,举一反三,逐条逐项抓落实。对已经整改的作出情况说明,对即知即改的立整立改,对带有普遍性、共性的问题,及时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藩篱,对该问责的严肃问责,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精心组织落实,强化跟踪督办,确保取得实效 厅党组主动作为,迅速采取措施,确保责任担当到位、统筹协调到位、跟踪督办到位、整改措施到位。厅党组书记、厅长黄新銮同志切实履行整改职责,把自己摆进去,先后主持召开5次厅党组会、1次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巡视整改工作组会议,研究部署跟踪整改工作。班子成员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聚焦巡视反馈意见,主动承担责任,深入剖析,分析问题根源,开展了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了今后工作方向。厅党组副书记张秋同志多次召集巡视整改工作组研究整改落实工作,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长肖惠亮同志受党组委托在9月5日再次召开巡视整改工作动员会,并多次召开驻厅纪检组全体人员会议,研究部署有关移交的问题线索处理工作,要求纪检组集中力量优先研办、认真核查,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办理,确保按时限要求,按有关规定处理完毕。驻厅纪检组多次同省委巡视组和巡视办、省纪委有关处室、省审计厅等单位有关人员沟通情况,核对原始资料,商讨处理工作。建立对账销号制度,对各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一项一项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政治纪律方面 关于退(离)休领导干部社团兼职清理规范工作未落实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巡视组反馈的退(离)休领导干部社团兼职清理规范工作未落实到位问题,我厅再次布置开展了厅管社团自查清理、本厅及直属单位退(离)休领导干部摸底清查工作,督促有关社团和退(离)休领导干部落实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彻底整改。 一是巡视期间,即知即改。我厅即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布置相关社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重点督促省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省海峡商务交流协会、省机电科技产品进出口商会加快整改。经厅党组研究通过,3个社团的违规兼职人员均已履行辞职手续,并向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二是印发《中共福建省商务厅党组关于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清理规范工作整改要求的通知》,对本厅及直属单位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情况进行再次清查,对自查工作中新发现的5个问题与巡视组反馈的问题一并处理,督促退(离)休领导干部辞去社团兼职。三是制定下发《福建省商务厅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细化兼职条件和审批备案程序,并按规定对2名退休领导干部(厅级、处级各1名)提交的兼职申请履行了审批备案手续。 (二)组织纪律方面 1.关于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落实党管干部原则,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和干部任免文书。一是所有干部任免文件均以厅党组名义行文。二是机关科处级干部提任及处级干部轮岗均已提交党组会研究。三是处级干部提任民主推荐,会议推荐范围确定为厅机关副处级及以上干部,个别谈话推荐与考察谈话征求意见分别进行。四是推进干部轮岗交流。今年机关处级干部轮岗6人次,其中处长4人次,调研员2人次。 2.关于处级干部少报或漏报个人有关事项问题的整改情况。 从严要求干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申报及查核工作规定。一是对2014年度个人有关事项存在少报、漏报问题的6名干部,经函询,责成当事人对漏报内容重新进行填报,书面说明原因,并依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结果处理办法(试行)》作出批评教育等处理。二是根据2015年个人事项报告随机抽查的反馈结果,经函询,责成存在漏报问题的3名干部重新进行填报,并书面说明原因;厅党组根据《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结果处理办法(试行)》,对当事人作出诫勉谈话等处理。三是加强填报指导,在组织申报下一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前,邀请省委组织部干监室有关负责同志为我厅干部专题详细讲解填写内容和要求,避免因理解不清而发生漏报情况。四是进一步严格执行重点核查和年度随机抽查规定,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五是加强警示教育,及时通报国内、省内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漏报或隐瞒不报的典型案件,警醒提示全厅干部。 3.关于干部档案日常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按照政策标准、规定程序逐项审核清查干部的“三龄二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全面收集、仔细鉴别、规范整理材料,从严认定。一是根据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的问询结果和《福建省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手册》有关规定,对余立威工作履历重新作出认定,其硕士学历学位由全日制教育变更为在职教育。二是对其他填写不完整的干部档案材料进一步从严比对核查,规范认定。已完成部分干部档案悬疑问题(含涂改问题)的司法鉴定。继续对存在涂改痕迹的干部档案通过笔迹鉴定、赴当事人原籍地查阅原始户籍材料、招工、征兵等存档资料,查阅当事人父母或兄弟姐妹的人事档案等方式鉴别比对,确定涂改前的内容,判定涂改的性质。 (三)廉洁纪律方面 1.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关于我厅在新办公楼装修期间违规发放补贴问题的整改情况。对照巡视反馈的问题,厅领导及厅办公室高度重视,即知即改。一是认真自查,我厅在新办公楼维修改造期间发放的补贴共437040元,其中厅机关干部(公务员)领取的施工现场津贴共计156420元, 其他临时人员、工勤人员等有关现场管理人员领取的施工现场津贴共计280620元。目前,领取施工现场津贴的全体9名干部(公务员)向办公室基建财务全额退回156420元。二是厅党组主要负责人约谈了分管领导,分管领导约谈了维修工作现场负责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关于省外资企业指导联络中心违规发放“开门红”红包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已责成原联络中心在编人员(含退休人员)4人于9月7日退回违规发放的“开门红” 红包1200元。二是由于原联络中心已于2014年11月整合撤并为贸促中心,由贸促中心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加强制度建设。三是除巡视整改反馈意见之外,贸促中心举一反三,经自查新发现原联络中心违规发放“13薪”32721元,已于10月10日退回在编人员4人“13薪”20182元(原在编人员5人,非在编2人,辞职3人,实4人退回)。 关于省贸易促进中心(筹划中心)以过节费、展览费、加班费、新开拓项目奖等名目违规发放补贴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在编人员12人于10月10日前退回超绩效工资总额违规发放的2014年过节费、高温费、展览会加班费、业务项目提成等49124元;2015年超绩效工资总额违规发放的展览会加班费、新开拓项目奖等75391元,因原有在编人员1人辞去公职,已实退回11人共计56854元。二是完善规章制度,调整了贸促中心工资制度,在编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执行,取消各类津补贴,保留加班费纳入绩效工资总额核算;将社会化用工工资结构规范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经调整的社会化用工工资已征求全体职工意见并经中心主任办公会议审定。三是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学习及相关财务管理培训,规范绩效工资发放,坚决杜绝类似事情的发生。四是建立长效监督机制,中心党支部设立纪检委员,各业务部门设立党员纪检联络员,不定期对工资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关于厅机关公务用车运行费超预算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关于省直参改单位取消车辆封存驾驶的通知》)(闽车改办〔2016〕4号)和《福建省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闽委办发〔2015〕54号)文件精神,我厅按要求于2月25日完成车改工作。二是制订车辆管理规定,加强公车运行维护费管理。我厅结合这次公车改革,为抓好整改及加强车辆管理工作,研究制定了《福建省商务厅机关车辆管理暂行规定》(厅内行文〔2016〕61号)。对保留车辆运行费用,严格按标准进行管控,从源头上防止车辆运行经费超支。加强车辆日常维修、保养、用油等管理,落实公务用车保险、加油等定点采购制度;实行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回单位停放和节假日封存制度,加强对驾驶人员管理,杜绝浪费和公车私用行为。 关于省贸易促进中心、省外资企业指导联络中心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经自查,由相关责任人对2015年公务接待公函及公务接待审批单进行梳理,对接待结算清单仍有缺失的,责成经办人作出说明。二是加强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目前已完成财务制度、费用核销流程的修订工作。三是责成财务部门严格执行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严格审核审批,加强监管,坚决杜绝上述问题的出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