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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6-12-01 11:10:50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责任编辑:唐丽萍 唐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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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6年2月18日至3月18日,省委省属高校巡视三组对福建中医药大学党委开展了专项巡视,并于2016年8月18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切实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校党委高度重视省委省属高校巡视三组的反馈意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积极主动对照反馈意见,扎扎实实做好整改工作,确保反馈问题和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

(一)统一思想认识。反馈会后,校党委立即召开常委会,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巡视组反馈意见,深刻领会整改落实工作对学校事业发展的重大意义。班子成员一致认为,巡视组实事求是、客观中肯地指出了我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是对我校工作的警醒,我们必须以坚决的态度和有力的措施将反馈会精神落到实处,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校党委第一时间以党内文件的形式向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转发了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全面提高做好整改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切实把整改抓严抓实抓细。

(二)加强组织领导。校党委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抓好整改;其他校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党委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既负责主持制定好整改方案,又负责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把问题解决彻底、整改到位。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全校上下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全力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的良好格局。

(三)细化整改方案。8月18日起,学校先后召开4次党委常委会,针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研究整改任务,全面部署和落实整改工作。经过多次反复讨论,在前期整改的基础上,校党委坚持问题导向,制定了《福建中医药大学党委关于省属高校巡视三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清单》,提出了4个方面、26项整改任务,明确了督办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期限等。针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校纪委办建立专门台账,集中力量,专项落实。

(四)强化督促检查。建立督促检查机制,通过明察暗访、跟踪问效等方式,深入掌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全力督导落实,确保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落到实处,让师生医护员工看到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深入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整改过程中认识不到位、执行不坚决的干部予以严肃处理。

针对反馈的26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26条,已完成24条,未完成2条。针对移交的问题线索,立案1件、初核12件,了结11件(初核转了结),已对9名处级干部、2名科级干部作出处理,其中责令4人作出书面检查,对7人进行廉政谈话提醒;责令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2场,下发《督查建议书》2份;拟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调整岗位2人、诫勉谈话3人。

二、强化问题导向意识,不折不扣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

(一)组织纪律方面

1.关于干部选任程序不规范问题。

一是认真整改有关事项未按规定报告上级组织部门批准问题。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福建中医药大学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增加“年龄超过50周岁提拔为副处级领导职务、超过55周岁提拔为正处级领导职务的”、“厅级领导干部的近亲属在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系统)内提拔任用的”等7种情形,校党委在做出决定前,应书面形式征求省委组织部的意见。

二是认真整改对民主推荐没有制定工作方案、部分考察材料没有体现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及考察组成员签名等问题。进一步修订完善《福建中医药大学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在动议形成工作方案和考察工作方案之外,增加“民主推荐应该制定推荐工作方案”条文,明确考察材料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主要缺点和不足;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笔试面试成绩等情况;培训情况。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要求考察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实事求是地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在考察材料上签名,对考察材料负责,履行干部选拔任用风气监督责任。

三是认真整改对群众有反应问题的干部,没有形成调查书面情况报告问题。进一步修订完善《福建中医药大学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强化任前把关,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坚持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对发现问题影响使用的,及时中止选拔任用程序;疑点没有排除、问题没有查清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或任用。对一时存疑、暂未使用的干部,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及时查清问题、作出结论。

2.关于未严格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竞争上岗选拔干部问题。

一是撤消擅设机构。撤消校基建办副主任、校职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校工会女工委主任等3个职位,并全部调整涉及的3个职位干部。

二是认真整改核查干部选拔报名资格不规范的问题。制定《福建中医药大学竞争上岗工作实施细则》,针对报名资格不规范的问题,明确报名结束以后,要“召开纪委办、组织部、人事处部门联席会议按照竞争上岗实施方案规定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结果”。

三是认真整改组织实施不规范、制定竞争上岗工作方案不够严谨等问题。认真研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实施办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等制度,提高组工干部业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制度,制定《福建中医药大学竞争上岗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福建中医药大学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等制度,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序规范开展。

(二)廉洁纪律方面

3.关于频繁使用大额现金支出并以白条入账,存在较大的廉政风险问题。

一是主动梳理发现管理漏洞。校纪委根据校党委的要求,责成后勤管理处、财务处、监审处等部门全面梳理管理制度,发现管理问题,并赴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等兄弟院校学习,了解高校食堂采购管理方面的相关做法和制度建设。

二是全面进行整改。对学生食堂面粉、一次性餐具等低值易耗品进行招标采购,遴选具有法人资质的供货商,开具正式发票进行货款结算。要求学生食堂小炒经营责任人签写《授权委托书》,将学生小炒的校园“一卡通”营业款转账至同一法人的公司账户,停止风味小炒采购票据从代收款中支付。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学校于2016年9月成立了由办公室、财务处、学生工作处、工会、后勤管理处、资产管理处等部门组成的招标工作小组,对学生餐厅蔬菜供货商遴选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根据最低价中标原则,经评标小组评审,确定福建省天汇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我校餐厅蔬菜供货商。10月1日起,我校餐厅使用的蔬菜由该公司进行配送,每月按实结算,开具正式发票进行货款支付,彻底解决蔬菜“白条”问题。学校食堂所有食材的采购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杜绝廉政风险。

4.关于违规使用超标车、超范围使用公车、维修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一是整改违规使用超标车问题。经核实,学校有7部超标公务车辆,均于2012年前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后购置,现仍执行公务。为做好整改工作,2016年9月学校向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提交《关于指导超标公务车辆整改工作的函》,请求上级主管部门加强对学校公务用车改革工作的指导,结合我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时间表,确保整改到位。

二是整改超范围使用公车问题。认真学习并严格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福建省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加强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坚决杜绝“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的车辆”。

三是整改公车维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2016年4月学校修订了《福建中医药大学公务车辆管理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车辆的维修保养要在4S店或定点单位进行,特殊情况需在其它单位维修的要按程序严格履行报批手续。由后勤管理处严格审核和把关定点单位之外的车辆维修,杜绝管理上的漏洞。在新修订的制度中强化了对管理人员和驾驶员的问责,对擅自违反规定者将进行严肃处理。加强车辆维修审批管理,严格执行“一事(维护或保养项目)一审批一报销”制度;严格落实电话或口头报备之后的书面背书,为车辆维修等数据统计提供有效支撑;严格执行单车核算制度,详细记录每部车辆行驶公里数以及维修保养费、用油费、保险费、过路费、停车费等费用信息,促进车辆账目管理的科学性与合理性,解决车辆保养维修报销次数与车辆保养、维修单不一致的问题。

5.关于个别退休的校领导以兼职名义占用公务车问题。

认真整改退休校领导使用公务车问题。校党委常委会进行了专题研究,明确规定:(1)退休校领导不安排固定使用的公务车辆。(2)退休校领导因参加公务活动需要用车的,履行申请程序,按照《福建中医药大学公务小车调度使用管理规定》统一调配。(3)退休校领导因门诊需要用车的,由所邀请的医疗机构统筹解决,学校一律不予安排。(4)离休干部用车按离休干部公务车辆配备使用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6.关于超标准、超规定接待问题。

一是开展核查处理。对2013年11月6日34号凭证接待次数超标、陪餐人数超标的问题,责成校办公室开展自查自纠和核查,清退超额开支的费用3178.7元;对2014年10月31日126号凭证中出现支出中华香烟的问题,责成后勤管理处开展自查自纠和核查,清退违规开支的费用1956元,并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校办公室、后勤管理处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公务接待标准,认真审核把关,坚决杜绝类似现象的发生。

二是加强业务学习。全校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学习领会《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福建省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直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并针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增强法律、法规、政策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三是完善接待制度。2016年8月《福建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出台后,学校立即修订了《福建中医药大学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接待范围、接待标准、陪餐人数等,预防和遏制公款违规消费等现象发生。

7.关于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整改不到位问题。

校党委责成校办公室、后勤管理处、资产管理处等部门严格贯彻落实《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单位超标违规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闽机管综〔2014〕155号)要求,认真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2016年3月21日-22日,校办公室、后勤管理处、资产管理处、监审处等职能处室到校本部各单位、各部门专项检查办公用房整改情况。各单位、各部门均严格执行学校办公用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办公用房整改已全部到位。

(三)群众纪律方面

8.违规将公益性国医堂门诊部对外合作托管,且未对合作企业进行有效监管,使合作方通过操纵药材(品)进价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校党委责成科技产业处、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开展自查自纠,列出整改时限,切实整改国医堂门诊部对外合作托管存在的问题,确保国有资产安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校纪委强化监督检查,依法依规推动整改工作。

2016年5月18日,学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关于国医堂门诊部终止托管、收回学校管理的移交和资产处置事宜。

2016年5月31日,校党委常委会2016年第13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校国医堂门诊部终止委托收回学校后资产处置及经营管理模式有关情况报告》。

2016年6月1日,学校与福建国医堂健康养生有限公司确认终止国医堂门诊部托管,收回学校管理。分管副校长带领科技产业处、资产管理处有关人员到国医堂门诊部召集各部门负责人参会,宣布学校决定。

2016年6月2日,学校对国医堂门诊部的固定资产及存货进行盘点,遴选审计和评估中介机构对国医堂门诊部现有资产进行清产核资专项审计、财务审计及资产评估工作。国医堂门诊部移交时,国医堂公司将评估后的固定资产总值以财产捐赠的形式捐赠给学校。

2016年6月6日,学校向四所直属附属医院发出邀请委托管理的招标文件,推进国医堂门诊部委托直属附属医院管理遴选招标工作。

2016年6月22日,学校召开党委常委会,听取了科技产业处关于国医堂门诊部审计评估、遴选直属附属医院管理国医堂门诊部等情况的汇报。根据评标结果,会议同意委托附属第三人民医院管理国医堂门诊部,以2016年5月31日为资产交接时点。托管经营期限5年。

(四)工作纪律方面

9.校党委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校党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知责思为、尽责有为的责任感,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紧抓不放,严格贯彻落实“五抓五看”要求,在厘清责任、落实责任上积极探索和实践,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抓班子建设,带头廉洁从政。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文件,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认识,加大压力传导,强化责任追究,推进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坚持每学期第一次党委常委会第一议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每季度至少一次听取校纪委工作汇报。2016年1月以来,共召开22次党委常委会,其中10次研究、部署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占45.45%;共研究议题97个,其中涉及党风廉政建设议题18个,占18.56%。制定并印发《中共福建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各二级单位党委全部制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完善了落实责任的机制。

二是抓制度创新,支持纪委履职。校党委责令全校各职能部门全面梳理现有的规章制度,由校办公室汇编成册;校纪委对2014年以来国家、教育部、卫生部、福建省、学校重要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进行汇编成册,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2016年以来,学校已制订、修订17项制度,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修订《福建中医药大学学院(部)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对学院(部)在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探索体制机制创新,第一是在全省高校率先开展校内巡察,首轮巡察了后勤党总支、中医学院党委、附属第二人民医院党委等3家单位,通过问卷调查、个别访谈、查阅资料、接受信访举报等多种方式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视工作,形成巡察专题报告3份,并对发现的问题组织专项整改,形成有效震慑。第二是完善二级学院纪委工作体制机制,发挥二级纪委“探头”作用,对重点环节和关键领域加强监督。第三是校党委要求校纪委靠前监督,选派优秀干部到附属医院担任纪委书记,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确保监督到位,驻医院纪委书记的人事关系仍在学校,由校纪委直接管理,增强对附属医院的监督力量。第四是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为切入点,根据上级纪委要求,开展处级领导干部家风家规评价试点工作,并将家风建设情况列入干部考核重要指标,进一步推进作风建设。坚决支持校纪委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及时听取重要案件查办情况汇报,并组织力量督促办理,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三是抓选人用人,树立正确导向。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程序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个环节。着力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在建立干部选拔动议机制、健全干部选拔任用记实制度、坚持干部任期制和干部轮岗交流制等方面着力,努力形成良好的选人用人导向。2016年以来,共轮岗交流处级干部16名,选拔处级干部3名、科级干部47名。坚持纪检、组织、人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坚持干部工作函询纪委制度,坚持届中或离任审计制度,推动“关口前移”,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强化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教育,将党规党纪、廉政法规等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提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四是抓关键环节,防范廉政风险。秉承“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边巡边改”的原则,责成有关职能部门按巡视组要求进行全面整改。深入开展科研经费专项治理,进一步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全面清理校办企业,加强对参股公司的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重新调整、优化学校部门内设科室,明确职责定位,梳理廉政风险点,清理监督死角。2016年以来,按照省委巡视组和省委组织部专项检查组要求,认真做好选人用人及“7 3”专项整治,建立选人用人文书档案,消化干部超职数问题,调整内设机构处级职务24名,规范科级干部职务任命146名,免去二级单位行政助理职务4名,清理干部享受校内待遇19名,调整在副处级岗位锻炼的正科级干部职务4名。

10.校纪委执行监督责任方面还需加强的问题。

一是认真清理校纪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校纪委在原保留的12项中退出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保密委员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现场录取工作监察、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等5项,保留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基本建设项目监察审计小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等7项。

二是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实行纪检监察信访“零暂存”,建立问题线索集体研究排查机制,根据省委巡视组要求,重新梳理、分析研判2012年以来收到的检控类信访举报件,对2014年2件可查性较强的信访件由谈话函询方式转为初核方式处置。进一步加大初核工作力度,今年以来受理17件检控类信访举报,对16件进行初核,党纪立案1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充分运用好“四种形态”,对10名处级干部开展廉政谈话提醒,责成6位处级干部、3位科级干部作书面检讨;责成两所附属医院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下发《督查建议书》2份。加强巡视发现问题问责力度,对膳食科白条入账和校企合作造成国有财产较大损失问题,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党纪立案1件。

三是认真整改参与校企合作没有很好地承担监督责任的问题。校纪委对校党委关于校企合作整改决策部署,主动跟进,持续跟踪整改,推动学校按相关法律法规终止与国药集团的合作项目;对持有的两家公司的股权进行公开挂牌转让;按规定停止国医堂对外合作,经邀请招标方式委托附属第三人民医院管理。

四是探索监督全覆盖,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大纪检格局。在去年全省高校率先设立二级学院纪委的基础上,进一步夯实二级纪委组织架构和人员配备;实行全校纪委联席会议制度、述职述廉制度、工作任务清单报备等5项工作制度。通过上述举措,二级学院纪委在强化科研经费、招生考试、职称评聘等重点领域监督、开展谈话函询抓早抓小、协助校纪委核实信访方面已经发挥出了应有作用,有效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学院延伸。同时,实行向附属医院派驻纪委书记制度,明确派驻纪委书记以校党委、纪委领导为主,只分管医院纪检监察工作,截至目前已向3所附属医院派驻纪委书记,争取在年内实现4所附属医院派驻全覆盖。通过向医院派驻纪委书记,医院纪委监督同级党委的力度明显增强,附属医院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明显提高,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得到有效推进。

11.校党委及主要负责人在校企合作未能维护校方权益,造成国有财产较大损失问题。

一是认真整改高新技术产业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园公司)亏损问题。经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会研究并报校党委常委会2015年第17次会议审议决定,将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产业园公司全部股权以不低于原投资额400万元进行公开转让。2016年3月4日,省财政厅《关于批复福建中医药大学处置所持福建中医药大学高新技术产业园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处置函》(闽财教函〔2016〕3号),同意校资产经营公司将所持有的产业园公司全部股权(占注册资本20%)经评估备案后,依规委托有资质的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公开转让。2016年9月9日在产权交易中心以400万元价格挂牌转让成功,已全额收回原投资款。在股权转让方案中,我校明确产业园公司的全部债权债务由股权转让后的产业园公司承接,转让后产业园公司不再冠以福建中医药大学名称,确保校方权益不受损失,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的目的。下一步,学校将组织人员,加强与产业园公司的沟通协商,了解掌握股权转让之前的公司经营状况,积极主张学校的正当权益,切实维护学校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二是认真整改直属附属医院医疗耗材配送服务存在的问题。由于学校与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合作的协商洽谈停滞不前,未能达成合作共识。2015年6月,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由学校医院管理中心终止福建国药器械有限公司向学校四所直属附属医院配送医疗耗材的试行工作。

三是认真整改与福建南海岸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瑞真堂有限公司合作存在造成国有资产较大损失的问题。鉴于与上述两家企业合作成立的福建中医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福建中医大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连年亏损,资金周转困难,难以推进合作项目。为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分管副校长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及合作方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建议合作方对合资公司进行承包经营或开展合作双方的股权转让,或将合资公司进行并购重组。但协商过程困难重重,进展缓慢。学校已多次向福建中医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福建中医大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发出律师函,敦促合作方尽快解决注册资金不到位和对外借款的问题,并敦促合作方尽快实施股权转让或合资公司的并购重组。

四是进一步规范校企合作。严格执行《福建中医药大学关于对外投资合作审批管理暂行规定》(校办〔2016〕9号),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深刻吸取教训,做到举一反三。加大对合作项目的监管力度,抓紧做好高新技术产业园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收尾工作;不定期走访、检查福建中医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福建中医大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督促其收回外借资金及到期利息。

12.学校及附属医院违反公开招标有关规定的问题。

一是认真整改中医药文化博物馆工程超概算和布展工程(一期)违规在招标代理机构开标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校党委责成有关职能部门吸取教训,认真查找出现问题的根源,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审批程序,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进行建设,杜绝再次出现类似情况;加强项目决策管理,逐步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投资论证制度,坚决从源头上制止超概算、超标准、超规模建设等不符合规定做法的出现。今后,学校的工程建设项目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入有形建筑市场公开招投标。

二是认真整改附属人民医院外墙立面改造项目存在的问题。校党委、纪委责成附属人民医院立即成立专项调查小组,通过查阅资料、现场调查、访谈相关人员、电话咨询、实地走访、外调协办、网络查询等方式,全方位开展调查工作。校纪委对查实的工程质量问题,要求医院纪委持续跟踪督查整改,切实维护院方利益,同时分清责任,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医院全面梳理与基建工程建设的相关制度,排查风险点,明确职责,完善程序,规范行为;撤销项目办,设立基建科,进一步梳理基建科和后勤保障科职能。对负责景观改造工程的监管科室(后勤保障科)相关人员进行廉政谈话提醒,对监理单位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三是认真整改附属第二人民医院、附属康复医院停车场承包项目长期未公开招标的问题。

校党委责成附属第二人民医院立即整改停车场承包项目未公开招标的问题。按照《福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实施办法》(闽政管综〔2012〕12号)规定,附属第二人民医院于2015年11月向福建省卫计委递交招标请示,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2015年12月31日函复省卫计委《关于同意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部分房产对外出租的函》(闽机管函〔2015〕541号)。2016年4月29日向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正式提交停车场公开招标项目文件,包含资产批复文件、交易委托书、出租方案、出租合同等,全权委托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进行招标。2016年6月22日,附属第二人民医院与福州现代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停车场租赁合同,承租期限一年。2016年6月27日,福州现代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正式接管附属第二人民医院停车场管理工作,目前停车场运行良好。

校党委责成附属康复医院立即整改停车场承包项目未公开招标的问题。附属康复医院于2015年11月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福建立勤招标单位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单位,启动湖东新院区停车场的招标工作。2016年2月,在政府招标采购平台重新开启后,附属康复医院将相关资料报送省卫生计生委财务处审批,要求医院将材料呈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通过后进入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招租。2016年8月,省机关事务管理批复同意附属康复医院停车场对外出租。2016年9月30日,附属康复医院召开党政联席会,决定按招租底价1.5万元/月、租赁期限1年等条件进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招租,目前已完成招标的相关资料准备工作,计划10月进场招标。

校纪委对核实的两所附属医院停车场未及时公开招标问题,组织约谈两所附属医院院长。同时,举一反三,专门对5所附属单位后勤保障项目对外承包经营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发现的延迟公开招标等问题督促按规定组织公开招标,并在全校行政办公会上进行通报。

13.学生入学后违规转专业问题。

一是核查个别转专业学生材料涉嫌造假问题。经核查,发现2011级唐大霞同学以“患病残疾、就业困难”为由,申请由公共事业管理(卫生管理方向)转到中医学(临床心理方向),但在申请材料中仅提供申请书,并未提供疾病证明等材料。2016年8月教务处与管理学院展开调查,收集到该学生的残疾人证,由重庆市永川区残疾人联合会填发,残疾类别为肢体,残疾等级为肆级。

二是修订规章制度,规范学生转专业工作。经2016年第10次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出台《福建中医药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校办〔2016〕25号)。2016年6月27日,学校启动2016年度的转专业工作,由转出学院、转入学院、教务处三方审核学生申请材料,杜绝可能出现的学生提供的佐证材料造假现象,坚决杜绝“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即跟班试读”、“高考成绩未达到转专业要求”等问题,并将所有申请学生审查结果公示,接受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2016年度,共有102人申请转专业,经严格审批后68人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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