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6-12-01 11:19:26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责任编辑:唐丽萍 唐丽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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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廉洁纪律方面 7、涉嫌以虚假业务发票套取资金 (14)关于涉嫌利用接待费、燃油费、维修费、茶叶、茶具支出套取资金的问题。(已完成) 一是王安国涉嫌利用接待费、燃油费、维修费、茶叶、茶具支出套取资金,已被福清市检察院立案调查。学院配合福清市检察院、公安局对王安国案件进行调查取证。 二是对把关不严、或在发票上补签、或帮助认领退款的5位中层干部进行立案调查,根据违纪情节,给予2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行政记过处分。 三是追缴款项,学院分两次追回王安国经手的招待费39230.50元和103716.50元,共计142947元;其他违规非法所得由福清市检察院等司法部门负责追缴。 四是制订并严格执行《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国内公务接待实施细则(试行)》,规范公务接待报销程序。 (15)关于私设“小金库”,金额巨大的问题。(基本完成) 一是对原后勤处负责人(已退休,家住外省)作出责令检查处理;对原食堂财务出纳、会计分别给予行政记过和警告处分。 二是将“校园一卡通”、电费等收入存入新开设的食堂对公账户,食堂财务归口学校计财处统一管理;成人教育部学生缴费通过POS机直接刷卡转到学院对公帐户,再由院财务统一划转福建师大指定帐户。 三是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院级领导,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 (16)关于培训伙食费管理混乱,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未完成) 二是注销农干校食堂帐户,规范培训办班管理,对所有的培训必须事前预算、事后决算,报销伙食费时必须附上培训文件或复印件、学员报到签到表,食堂结帐必须开具税务正式发票。 三是制订《学院财务管理办法》。 9、资产处置严重违规问题 (17)关于未经公开招标出租资产,租期届满后仍违规续租的问题。(未完成) 一是对合同到期的学生食堂、超市、商业网点进行公开招标,当前已完成院部2个学生食堂、1个校园超市、8个校园商业网点承包经营。仅相思岭校区超市、校门口店面招标租金年增加101.2万元。 二是首山校区临街19间店面,原由社会人员陈某甲签订承租合同,入狱服刑后实际委托印章给社会人员陈某乙代管,2015年12月合同到期在未告知校方的情况下,陈某乙又与第三方签订续租协议至2017年12月31日止。为考虑平稳过渡,并鉴于店面无产权及陈某乙复杂的社会背景,采用租金上浮50%即18万元/年,至2017年底清场并收回。同时,将相关决定经公证后,予以登报声明。(该措施未完成) 三是华林校区4间无产权店面(约80平米),合同已到期,按每年租金递增10%,增加学校收益。 四是邵武苦竹湾旧校区合同已到期,收回对外招租。(该措施未完成) (18)关于零租金或低租金出租资产,国有资产流失严重,涉嫌利益输送的问题。(基本完成) 一是院部“鸡排风云”和“多味小吃”2家饮食店,由院方无偿提供场地,承租方林某某、张某某自行投入资金改造、装修及购置设备(鸡排风云店使用面积48平方米,投入30万元;多味小食店108平方米,投入23万元),原签订合同时间为2013年8月-2018年7月。从2016年9月1日起,参照其他公开招标结果,“鸡排风云”店每月增加租金800元,“多味小吃”店每月增加租金1800元,第二年按10%递增租金,直到合同到期为止。 二是首山校区店面(围墙以北三角地带7间)约302平米,根据原协议以院方出地,承租方陈某某独自出资修缮约1148平米的地面建筑物,修缮后的建筑物所有权归属院方。陈某某于2008年1月1日至2032年12月30日,25年期间内以零租金方式承租7间店面。鉴于该店面系陈某某投入修缮资金较大,属于无产权,按原协议继续履行。 三是苦竹湾饭店,使用面积472平方米,原签订合同期限为2009年8月-2014年7月,由陈某(女)承租,零租金(合作经营,装修抵租金)。该店于2016年7月14日公开招投标,中标金额每年6.80万元,承租方已入驻学院,投入基础建设,并添置相应所需设备。 四是首山校区学生食堂和培训餐厅,合同尚未到期,待合同期满后实行公开招投标。其中,首山学生食堂,使用面积为900平方米,由陈某承租,原签订合同时间为2011年7月16日-2019年7月15日,年租金按营业收入3.2%收取,协议继续履行。培训餐厅1288平米(其中:培训餐厅使用面积916平米,员工宿舍和办公场所372平米)。承租协议期限20年。2008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零租金,以装修餐厅及培训楼客房抵租金;2013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租金66.20万元(44万元员工宿舍和办公场所22.20万元);2018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租金为74.20万元(52万元员工宿舍和办公场所22.20万元);2023年9月1日至2028年8月31日,租金为85.55万元(63.35万元员工宿舍和办公场所22.20万元)。该餐厅属于无产权,因原承租方前期投入较大资金修缮,长期以来为学院举办的职业农民培训班服务,带有服务学生的性质,按原协议继续履行。 五是针对“涉嫌利益输送”问题,学院纪委已对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函询,相关部门和人员对此进行了说明。学院将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进行办理。(该措施未完成) 10、修缮项目问题突出 (19)关于肢解拆分修缮项目,规避公开招投标的问题。(基本完成) 一是针对“肢解拆分修缮项目,规避公开招投标”,学院纪委对相关部门进行了函询。根据函询回复,学院纪委将进一步核实,并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办理。(该措施未完成) 二是制订《学院修缮项目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政府集中采购限额标准(5万元以上,30万以下)的工程类项目,通过随机摇号方式确定承包方,并做好工程量清单编制、承包控制价、随机摇号、工程施工、工程验收、档案材料等规范管理。政府集中采购限额标准30万元以上工程类项目,全部委托入围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工程建设要求和程序进行公开招标。当前,学院已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遴选了6家校内零星工程修缮入围施工队、3家校内园林绿化入围施工队。 (20)关于直接指定包工头承建的问题。(未完成) 一是针对直接指定包工头承建项目66个、总金额270.5万元(包括黄酒研发中心),院纪委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初核。 二是制订《学院项目管理办法》。 三是对个别院领导插手工程问题,按有关程序办理。 (21)关于个别院领导在工程项目中涉嫌利益输送。(未完成) 11、物质采购问题严重 (22)关于物资采购规避公开招标的问题。(基本完成) 一是对“规避公开招标”问题进行核实,并根据具体情节进行办理。(该措施未完成) 二是归口管理,成立招标办,将采购品目分成五大类,由招标办下设的五个采购项目招标工作组负责管理具体采购事宜。为加强组织领导,学院成立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院领导任组长,办公室、后勤处、财务处、网络信息中心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学院物资采购项目的立项审批、采购申报、采购方式、组织形式、招标文件、合同文本、信息公告、资金支付、履约验收等环节进行合理性、合规性审查与监督,切实履行物资采购活动的主体责任和监督管理责任。 三是修订《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学院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等项目的采购行为,确保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促进廉政建设。 四是强化监督,成立学院采购监督小组,对采购项目的采购预算、采购过程及采购结果进行全过程监督,加强采购监督小组人员的学习与培训,进一步提升监管水平。 (23)关于直接指定供应商的问题。(基本完成) 一是对违反规定的具体经办人员进行调查;对涉及个别院领导问题,按有关程序办理。(该措施未完成) 二是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2016年)和政府采购管理相关规定,对采购项目全程在学院网站上公开,做到采购项目的公开化。 三是对教材供货、中文图书采购定点、零星修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办公用品及耗材、五金水暖电料等5个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校企合作问题突出,涉嫌国有资产流失 (24)关于未经审批违规操作的问题。(未完成) (25)关于长时间零租金合作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基本完成) 一是全面梳理合作企业。对校企合作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明确哪些合同条款可以维持,哪些合同条款必须重新主张权益。 二是缩短使用年限。学院与福建新世景园艺有限公司,福州风光花卉有限公司、福建慕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签订补充协议。其中,福建新世景园艺有限公司合作期限由30年缩短至20年(缩短年限减少企业收益用于冲抵企业给予学院的土地补偿金);福州风光花卉有限公司、福建慕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因前期企方投入资金较大、经营项目周期长,经协商合作期限维持不变,增加学校其他权益。 三是收回占用场地。要求福建新世景园艺有限公司位于院内实训楼一层的组培中心,于2017年4月前退出。(未完成) (26)关于在协议履行中未主张权益的问题。(基本完成) 一是签订补充协议。①增加福建新世景园艺有限公司为教学实训服务的内容。提供相应实习(实训)岗位和工作条件,并承担一定的教学任务。②增加福州风光花卉有限公司为教学实训服务的内容。提供相应实习(实训)岗位和工作条件,并承担一定的教学任务;原协议中“果树品种园、花卉品种资源圃和盆景展示区”取消,新增风光园林茶艺室,以投入的设施设备、场所及校园绿化等作为替换;根据校园美化绿化的要求,无偿提供50棵中等大小绿化苗木。(该措施未完成)。③增加福建慕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为教学实训服务的内容。自2017年度开始,出资3万元/学年,与学院共同举办“‘相思岭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含学生奖励金,场地布置、宣传费等)。增设“相思岭大学生扶贫助残免息创业贷款资金”,总额为10万元,循环使用,主要针对家庭困难和残疾大学生在相思岭创业园区创业的无息贷款。出资每学年与学院合作举办4期“相思岭创业大讲坛”。(该措施未完成) 二是加强监督管理。成立校企合作领导小组,设立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定期检查督促合同执行情况,并向院长办公会议汇报。 13、公务接待管理混乱 (27)关于审核把关不严,接待手续不规范的问题。(已完成) 一是上级纪委已对负责审批的院领导进行处理,院纪委对办公室、计财处把关人员进行立案调查,并给予党纪处分。 二是修订《学院国内公务接待实施细则(试行)》,加强了公务接待管理。公务接待逐步规范和严格,接待费用逐年下降并维持在较低水平。据统计,2016年1-9月接待费共计1.73万元,与巡视之前相比有显著下降。 (28)关于接待对象不清,涉嫌公款吃喝。(已完成) 一是接待对象不清,如以接待“兄弟院校”名义,系王安国经办、原院长接待,其涉嫌利用餐费发票套取资金问题,分别由司法部门和省纪委追究其相应责任。 二是学院纪委对公务接待审批把关不严的学院计财处、办公室、后勤处有关人员根据违纪情节分别给予党纪处分、诫勉谈话或批评教育处理(详第7项第14条)。 (29)超标准和节假日接待时有发生的问题。(已完成) 一是王安国在2013年国庆节期间接待“兄弟院校”问题,由司法部门一并调查。 二是对2013年11月超标准接待福清卫生监督所7人用餐1400元问题,学院纪委责令宴请人、原后勤处负责人(已退休,家住外省)作出责令检查,并退缴公务接待超标部分630元。 (30)关于公务车辆管理混乱的问题。(已完成) 一是健全制度,制订《学院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二是归口管理,院领导用车归办公室管理,实行加油卡、ETC卡和车辆保险管理由院办专人统一办理业务、统一结算款项。 三定点维修,对公务车辆实行定点维修。建立车辆维修评估小组,完善车辆维修管理。 四是定点停放,节假日和寒暑假,小车集中停放首山校区。 五是建立车辆档案管理,包括车辆维修审批单(一式两联)、派车记录本(每月)、车辆维修记录册等。 六是针对公务车辆管理问题,学院纪委对办公室有关人员给予党纪处分(详第7项第14条)。 通过完善制度,严格管理,公务车辆费用明显下降,据统计, 2016年1-9月19.87万元,整改效果显著。 15、违规发放加班费问题 (31)关于违规发放加班费的问题。(已完成) 一是根据巡视组意见,院党委立行立改,院领导带头清退加班费,2016年5月,全院教职工共清退加班费71.24万元。 二是取消加班费,将加班工作纳入奖励性绩效管理。 16、涉嫌利用会议餐费公款吃喝问题 (32)关于涉嫌利用会议餐费公款吃喝的问题。(未完成) (四)工作纪律方面 17、“两个责任”落实不力 (33)关于党委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已完成) 一是加强学习,通过党委会、中心组学习会、月度例会等载体,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六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提高落实“两个责任”的自觉性和紧迫感。 二是每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部署会、总结会,党委书记与系总支书记(处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总支班子、总支书记和班子成员以及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三是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考核办法,党委主要领导亲自抓部署落实,以身作则,廉洁自律,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 四是印发《学院关键岗位、重要人员廉政风险防控点》,出台党务工作巡查制度,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五是制定《学院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办法(试行)》,开好院系两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六是按规定配齐配强纪检监察队伍,支持纪委抽调工作人员开展工作。目前,已通过公开招聘考试新进1人,从系(部)、部门抽调3人。 (34)关于纪委的监督责任严重缺失的问题。(已完成) 一是实现“四转一强”,突出主责主业。2016年8月31日新的纪委书记到任,2016年9月2日召开党委会对班子成员工作进行分工,明确纪委书记专职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不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纪检监察干部不再直接参与招标监督工作,2016年5月4日,经监察室提议并经学院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学院成立采购工作监督小组(闽农高职综〔2016〕124号),由工会专职副主席任组长,财务工作人员、财经类专业教师等为成员。纪检监察干部今后将不再参与与纪检监察无关的业务,彻底实现“四转一强”,突出主责主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二是建章立制,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坚决贯彻落实学院《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立纪律审查、财务巡查等工作制度,定期(每季度)和不定期对“三公经费”、科研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检查,主动查找案件线索,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情况督查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 三是积极开展纪检监察业务学习和培训,制定《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制度》,通过业务学习和以案带训等方式,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纪律审查工作能力,规范办案程序。 18.资本运作和资金监管不到位 (35)关于违规融资,融资成本高的问题。(已完成) 一是今后新融资事项须经院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决策,并以财务专项报告形式经教代会审议通过。 二是学院日常贷款管理,根据上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要求,定期报送地方政府性负债管理系统。 (36)关于应收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核销的问题。(未完成) 一是逐项清理,抓紧催办,追收欠款。 二是建立财务巡查制度,加强内控管理。 三是对奔富公司承包商谢某某拖欠学院承包分红金、滞纳金及案件受理费22.1万元事宜,责成相关部门继续追缴。 三、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一)总体情况汇报 省委省属高校巡视四组向学院移交了11件信访件共27条问题线索。学院党委对此高度重视,责成学院纪委立即展开调查核实工作。截至目前,根据反映的问题,11件信访件已全部初核。初核结果显示,情况属实的问题线索共有6条,部分属实的线索共有4条,不属实或无法查证的线索共有13条,其他业务外信访件共有4条。 (二)党政纪处理人员情况 针对“涉嫌利用接待费、燃油费、维修费、茶叶、茶具支出套取资金的问题”线索。学院纪委对把关不严、或在发票上补签、或帮助认领退款的计财处处长陈坚、办公室副主任陈乐群、办公室主任黄永新、教务处处长林立忠、成教部主任余志雄等5人进行立案调查。根据违纪情节,经院纪委会议讨论、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陈乐群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调整岗位;给予黄永新、林立忠党内警告处分;给予余志雄行政记过处分。此外,对园艺园林系主任袁亚芳进行诫勉谈话;对后勤处黄则樵、刘耕、占金同等3位工勤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处理。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学院党委对巡视反馈意见高度重视,以此为契机,加强学习,深刻领会巡视精神,对反馈的问题进行了全面分析、整改,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制订或修订了一系列管理规章制度,收到了显著成效。但由于时间紧、问题复杂等原因,巡视反馈的 36个问题中仍有8个问题未完成、10个问题基本完成。具体说明如下: (一)未完成整改的问题(8个) 1、关于“向上级部门隐瞒事实”的问题。院纪委对学院2014年12月上报省审计厅整改报告中隐瞒食堂承包到期的事实,进行了初步核实,涉及院级领导的问题线索,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照有关程序办理。 2、关于“未经公开招标出租资产,租期届满后仍违规续租”的问题。合同到期的食堂、超市及校内营业网点已完成招标工作,年增租金101.2万元。首山校区临街19间店面外,为考虑平稳过渡,并鉴于店面无产权及受委托人陈明远的实际情况,采用租金上浮50%(即18万元/年),至2017年底清场并收回。同时,将相关决定经公证后,予以登报声明。 3、关于“培训伙食费管理混乱,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学院纪委针对“白条”问题,对原农干校培训处及原主任进行了函询,待进一步核实后,根据具体情节进行办理,2017年2月前办结;涉及院级领导的问题线索,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照有关程序办理。 4、关于“直接指定包工头承建”的问题。院纪委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初核;制订《学院项目管理办法》;对个别院领导插手工程问题,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照有关程序办理。 5、关于“个别院领导在工程项目中涉嫌利益输送”的问题。对2#、4#学生公寓的基建工程项目,个别院领导涉嫌冠龙公司利益输送,收受福建冠龙建筑公司工头魏某某人民币3万元的情况,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照有关程序办理。 6、关于“涉嫌利用会议餐费公款吃喝”的问题。院纪委对此问题进行了初步核实,将根据具体情节进行办理。2016年12月前办结。 7、关于“校企合作未经审批违规操作”的问题。按有关规定,学院将涉及土地租赁的校企合作企业情况呈报上级主管部门教育厅审核批复。2016年12月前办结。 8、关于“应收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核销”问题。建立财务巡查制度,加强内控管理;逐项清理,抓紧催办,追收欠款;对奔富公司承包商谢启富拖欠学院承包分红金、滞纳金及案件受理费22.1万元事宜,责成相关部门继续追缴。2017年6月前办结。 (二)基本完成整改的问题(10个) 已完成部分的措施见第二部分“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以下主要说明 “基本完成整改问题”中的未完成措施情况。 1、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关于学院党委有关文件未执行的问题,学院纪委函询了原人事处处长。院纪委将对问题将进一步核实,并根据具体情节进行办理。2016年12月前办结。 2、关于“干部档案管理工作不规范”的问题。建立规范档案室,地点安排在闽台楼七楼。2017年3月前完成干部档案规范化管理。 3、关于“编外人员过多且违规任职”的问题。逐步减少编外人员比例,2019年12月前,将A聘人员占全院教职工的比例从目前的29.6%降为23%以下。 4、关于“私设“小金库”,金额巨大”的问题。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院级领导,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照有关程序办理。 5、关于“零租金或低租金出租资产,国有资产流失严重,涉嫌利益输送”的问题。针对“涉嫌利益输送”问题,学院纪委已对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函询,相关部门和人员对此进行了说明。学院将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进行办理。 6、关于“肢解拆分修缮项目,规避公开招投标”的问题。学院纪委对相关部门进行了函询。根据函询回复,学院纪委将进一步核实,并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办理。2017年6月前办结。 7、关于“物资采购规避公开招标”的问题。院纪委进行核实,并根据具体情节进行办理。2016年12月前办结。 8、关于“直接指定供应商”的问题。院纪委对有关违反规定的具体经办人员进行调查;对涉及个别院领导问题,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照有关程序办理。 9、关于“长时间零租金合作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签订补充协议,缩短租用年限;2017年4月前收回福建新世景园艺有限公司占用的院内实训楼一层的组培中心。 10、关于“在协议履行中未主张权益”的问题。签订补充协议,增加学校权益;加强监督管理,成立校企合作领导小组,设立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定期检查督促合同执行情况,并向院长办公会议汇报。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学院党委将继续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省委省属高校巡视四组的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巡视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视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下一步,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正确性和坚定性。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要性、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省委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学习中纪委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章党规,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结合身边发生的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对领导干部、广大党员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经常性教育。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严明党的纪律,增强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切实落实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党政同责、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基层党组织延伸,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的责任体系。进一步加强学院纪委力量,突出纪委主责主业,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执纪问责,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令行禁止,把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党的建设、治校治学的全过程,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 3、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出台《学院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标准和条件选人用人,加大中层干部轮岗和不同岗位、不同校区交流力度,注重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引进高层次人才,不断改善教师队伍素质。 4、进一步规范日常监督管理。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完善学院采购管理办法,制定采购流程图;修订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出台教务、财务、实训、学生、考勤、后勤、驻楼、督导、纪律、党务等“十大”巡查制度,强化对校园基建修缮、物质采购、资产处置、“三公经费”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日常监督检查,强化责任意识,营造良好管理生态。制订绩效奖励分配方案,与考勤及各类津贴、补贴、奖励挂钩,并实行绩效积分。 5、进一步推进巡视整改工作。继续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要继续深化巩固,防止问题反弹复发;对尚未完成的事项,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紧盯不放,跟踪督查,确保在限定时间内落实;对涉及时间较长,需要逐步解决的,要一抓到底,务求实效。 6、进一步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源头治理,深入查找和解决学院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制度建设、监督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梳理学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决策程序和工作流程,完善在管人、管财、管物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形成健全严密的制度体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1—38510323 ;邮政信箱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工作部;电子邮箱 fjnydgb@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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