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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6-12-01 11:24:06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责任编辑:唐丽萍 唐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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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6年3月25日至4月25日,省委省直部门巡视五组对省经信委党组开展了巡视,并于8月23日向省经信委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贯彻巡视要求,切实抓好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强化政治自觉,注重以上率下。省经信委党组深刻认识到,落实巡视整改要求,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担当,把政治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思想统一到巡视整改要求上来,深刻领会,坚决贯彻,积极作为,切实把落实巡视整改要求转化为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效。委党组书记、主任作为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始终将整改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以身作则、靠前指挥、严格把关。不仅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审定整改方案,作出全面部署,还多次就具体问题听取情况汇报,反复强调整改要求,有针对性地提出指导性意见,主动协调解决整改中的难点问题和进度滞后项目。党组班子成员切实负起牵头整改任务,带动推进全委巡视整改任务的有效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8月23日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委党组高度重视,党组书记立即召开“一把手”廉政约谈,对抓好整改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将整改任务记在心头、放在案头,挂图作战,挂牌督办,对号销账。成立委党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对整改负全责、负总责,委党组成员对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负责,和各处室(局)、派出机构、直属单位一起抓好实施。截至目前,先后召开3次党组会、1次主任办公会、5次专题工作会议,听取整改情况汇报,逐项研究具体问题,对整改提出明确要求。

(三)制定整改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委党组根据巡视反馈意见,逐条对照反馈问题,制定了巡视整改方案,形成了巡视整改问题清单和建章立制清单,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形成完整的整改路线图、时间表。各责任处室(局)、单位进一步细化具体的整改落实工作计划,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措施到位。

(四)坚持举一反三,强化建章立制。委党组既强调在集中整改期取得实质性成果,又注重标本兼治,深入反思、深刻剖析,以点带面,举一反三,着力建立管长远的制度机制,从源头上堵塞漏洞、正本清源。目前已制定或正在制定、完善关于党组主体责任清单、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借聘人员管理、廉政谈话提醒、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资产管理、联系基层、惠企政策项目评审工作、增产增效奖励政策等19项制度。

(五)强化检查督办,逐项对账销号。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强化挂牌跟踪督办。实行整改任务销号制度,确保整改工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截至目前,各牵头处室共召集相关处室、单位召开会议推进整改工作5次,共赴6家企业、单位实地核查取证9次;绝大部分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作为中长期整改任务的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认真对照巡视问题,从严从实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政治纪律方面的问题

1、关于落实“7 3”专项整治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再次开展“7 3”专项复查工作。立说立行,边查边改,确保整治工作严格规范,如针对机构改革造成机关处级非领导干部数多出核定数12名的客观状况,有力推进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整治,严格坚持“少进多出”、“只减不增”原则,在2016年上半年已按规定提前完成处级超职数的消化工作。二是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工作。2016年2月,就做好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规范工作再次部署摸底,下发《关于继续做好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规范工作的通知》,对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宣讲,做到政策解释到位、情况掌握到位、人员管理到位。开展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规范工作专项核查,发现有违规取酬的已全部清退。三是加强建章立制。出台《福建省经信委关于干部退休谈话规定》,修订《福建省经信委工作人员离职离岗有关管理规定》,重申解读中央有关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企业、社团兼职的规定,并要求退(离)休干部签字确认。同时,修改完善《福建省经信委党组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委管干部廉政谈话提醒机制的意见》,力争从源头上杜绝离退休干部在社团兼职违规取酬问题。

2、关于未按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将省信息技术学校划转省人社厅,对审计报告反映该校领导干部违纪违规的问题,未能检查督促整改的问题。我委主动多次与人社厅沟通协调,并两次向省人社厅正式行文,积极协商省人社厅尽快办理福建省信息技术学校的移交接收手续。目前,我委、人社厅、学校三方已于2016年8月23日签署移交协议。9月23日,行政组织关系完成移交,划转工作已全部完成。对审计报告反映该校领导干部违纪违规问题,我委将积极配合省人社厅开展检查督促整改乃至干部问责等相关工作。

3、关于福州市无线电监测中心、莆田市无线电管理局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为规避检查变造公务接待等会计凭证的问题。一是驻委纪检组、机关纪委、计财处立即组成调查组到现场调查核实。福州市无线电检测中心于2013年9月16日至18日承办在福州市北峰寿山福建省预备役电磁频谱管理大队演训基地召开的无线电管理应急机动监测测向实训演练培训会议,鉴于北峰寿山距离市中心20多公里,会议安排参会人员按培训会议费标准用餐,会议费用餐发票共计8250元,并于2013年9月30日按照会议费科目及时报销作账(凭证号为2013年9月凭证5号)。2014年4月25日福州众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福州市无线电检测分中心进行税务审计时,税务审计人员根据税法企业单位应凭票入账原则,建议要将该笔培训会议费调入招待费科目。福州市无线电检测分中心聘用财务会计错误地认为该培训会议费开支属实际情况,擅自按审计人员建议,将该实际会议费科目调整为招待费科目。莆田无线电管理局会计在装订2014年会计凭证过程中,仅作简单折叠,未作折角处理,致使附件折叠后被装订在密封线内,审计时撕开查看,使凭证出现损坏。二是立即整改。福州市无线电检测中心虽然只是将会议费科目调整为招待费科目,但按照有关市区开会,其市区参会人员不得安排就餐的规定,已退还会议用餐费用8250元,并解聘工作不认真、责任心不强的财务人员。福州无线电检测中心和莆田无线电管理局进一步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流程,对财务人员加强培训和提醒教育。三是健全制度。出台《省经信委关于规范和加强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规定》,从源头上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二)组织纪律方面的问题

1、关于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针对“长期以委名义代替委党组下文任免干部,不符合党管干部原则要求”问题。立行立改,新的干部人事任免文件已采用委党组名义即用“闽经信党人”文号下文。

针对“干部选拔程序不够完整”问题。关于2012-2013年提拔的23名科级干部,由所在处室负责考察,出具考察鉴定,纪检部门无不良反映,上党组会研究同意后予以任职,确实不规范。关于2014年2月-4月期间提任8名处级干部以征求意见代替谈话推荐问题,确实存在选拔程序不完整,片面强调机构改革机关干部相互不了解,票数难以集中的错误认识。

针对“部分提任干部民主推荐得票数过低”问题。立即对2014年组织推荐干部进行一一摸排。经排查,期间任用的5名处级干部得票数过低,确实存在工作过失,委党组专题进行了讨论。委人事处已对这五位同志任职以来的政治表现和工作实绩进行考察,由纪检部门对其廉洁自律情况进行评价。根据干部群众的评议作出称职评价。委党组已修订出台《福建省经信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管理制度》,拟出台《福建省经信委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意见》,从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针对“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长期不交流”问题。按照省委组织部的有关要求,委党组已在2015年专门研究出台《委机关及派出机构干部轮岗交流工作若干规定》(闽经信人事〔2015〕302号),积极开展干部交流轮岗工作。2015年以来,已安排20位干部轮岗,其中正处长级干部10人,其他正处级干部3人。按照巡视整改意见,已梳理任现岗位时间满10年、满5年以上人员名单。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干部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根据不同岗位的具体特点、工作要求和任职条件,坚持以事择人、人岗相适、用人所长,有步骤、分批次地把适合的干部交流到合适的岗位上。对个别正处长级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满10年的人员,已启动程序,委党组将于近期研究轮岗交流。

针对“考察文书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已着手整理干部选拔任用过程的文书档案;近期涉及干部选拔任用的,均已制作收集考察工作方案、任免审批表、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汇总表等材料,确保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文书档案按照要求集中归档。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等各项监督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干部考察文书档案。

同时,加强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建章立制工作。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结合中央办公厅《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意见》等精神,修改完善《福建省经信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管理制度》,明确选任干部的原则与基本条件、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干部选任程序及具体要求、廉政测试、任前谈话及建立问责机制等。

2、关于干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2014年12月以来提任的正处级干部和科级干部工资已在今年巡视期间完成核批手续。今后将及时做好提任干部工资的核批工作,避免此类情况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