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召开第三次会议
2017-01-22 07:25:0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赵舒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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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正式候选人和人选,提请大会选举和表决;通过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名单草案,提请大会表决;通过六项报告的决议草案;通过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审议结果报告及建议表决稿;通过计划、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通过代表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等 东南网1月22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郑昭)21日晚,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召开第三次会议。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尤权主持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徐谦、陈桦、叶双瑜、苏增添、张广敏、邓力平、刘群英、潘征、彭锦清、刘道崎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关于接受省人大常委会个别组成人员、省政府个别领导人员辞职的请求的决定草案审议情况的报告,决定将草案建议表决稿提请大会表决。 会议听取关于代表酝酿、讨论候选人、人选情况的报告,确定正式候选人、人选名单,决定提请大会选举和表决;表决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决定提请大会表决。 会议表决通过关于福建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福建省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关于福建省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预算的决议草案,关于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决定将上述决议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省人大财经委关于福建省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关于福建省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将上述审查结果报告印发各代表团。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省人大法制委关于《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决定印发各代表团;表决通过该条例草案建议表决稿,决定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大会秘书长徐谦作关于代表提出的各项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本次会议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38件,内容包括法制、内务司法、农业农村、财政经济、教科文卫、环境与城乡建设等方面。大会秘书处对代表议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建议将38件议案交付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审议结果依法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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