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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建省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7-01-27 08:34:07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蔡秀明 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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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建省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7年1月18日在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福建省财政厅

——2017年1月18日在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福建省财政厅

各位代表:

受福建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福建省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预算草案提请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各级各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九届十五次、十六次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积极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全面落实营改增等减税降费政策,预算执行总体平稳,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预算决议的要求得到有效落实,为我省“十三五”规划良好开局提供财力保障。

(一)2016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2016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09.85亿元,全省财力预算为3624.35亿元,相应安排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24.35亿元。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原缴纳营业税的所有行业都缴纳增值税,由中央和地方共享,即原增值税(中央和地方按75∶25比例入库)和营业税改征的增值税(100%为地方收入)改按50∶50比例入库。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减59.21亿元,省级收入调减29.62亿元。

2016年,全省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295.22亿元,比上年增加151.19亿元,增长3.7%,如考虑新增结构性减税降费影响后,可比增长6.6%。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54.78亿元,完成预算的100.2%,比上年增加110.54亿元,增长4.3%,同口径增长7%。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87.41亿元(含中央专款和上年结转等支出),比上年增加285.83亿元,增长7.1%。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0.44亿元,完成预算的101.6%,比上年增加22.05亿元,同口径增长8.9%。省级支出467.18亿元(含中央专款和上年结转等支出),比上年减少86.18亿元,下降15.6%,如考虑2015年省级盘活历年存量列支等不可比因素影响,可比增长3%。中央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1068.41亿元,比上年增加49.75亿元,增长4.9%。省对市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1068.49亿元,比上年减少26.78亿元,下降2.4%,主要原因是:部分涉企专项资金改变支持方式,由直接补助市县改为通过省级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对接市县具体项目,影响对市县转移支付6.4亿元;2015年从盘活历年存量资金中一次性安排对市县转移支付43.5亿元。剔除上述因素,可比增长2.2%。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1626.07亿元,完成预算的125.3%,比上年增加321.51亿元,增长24.6%。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1517.65亿元,比上年增加106.31亿元,增长7.5%。

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39.64亿元,完成预算的92.3%,比上年减收8.67亿元,下降17.9%。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22.08亿元,比上年减少9.59亿元,下降30.3%。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收入86.24亿元,完成预算的139.8%。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48.82亿元,完成预算的88.5%。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56.89亿元,完成预算的162.9%。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29.46亿元,完成预算的84.3%。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191.51亿元,完成预算的94.7%。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008.24亿元,完成预算的94.4%。

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40.49亿元,完成预算的92.7%。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31.37亿元,完成预算的92.1%。

2016年,财政部核定我省新增债务限额419亿元,比上年增长110.6%,扣除厦门市73亿元后(财政部单独核定,计划单列),新增债务限额为34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20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6亿元。因此,增加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0亿元,用于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6亿元,用于省级转贷市县支出314.04亿元,增加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6亿元,全部转贷市县支出。

以上快报数在结算和决算编制中可能还会有所变动,决算编成后再按规定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批。

(二)2016年组织预算执行工作情况

按照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以及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财政部门严格执行预算法,积极推动各级各部门依法加强预算管理,着力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1.贯彻预算法律法规抓执行

按照预算法要求,依法执行预算。一是在人大批准预算后的法定期限内,加快批复部门预算,批复时间较上年提前13日。二是对下转移支付进度进一步加快,上半年下达751.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67.11亿元。三是预决算公开稳步推进,109家省级部门公开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实现应公开单位全覆盖。四是预算绩效评价进一步加强,共审核批复99个省级部门、604个项目绩效目标,涉及财政资金293.36亿元,比上年增长3.7%。对27个专项进行重点评价,涉及资金44.27亿元,比上年增长6.7%。

2.落实财税扶持政策促转型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落实资源税全面从价计征改革。严格执行小微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全面停征工业企业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阶段性降费。全省共减税降费370亿元。落实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政策,加快化解过剩产能。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推进棚户区改造,鼓励合理购房消费,缓解库存压力。通过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银行类金融机构贡献奖励、推动建立科技银行、实施国库现金管理等方式,引导和支持金融部门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扶持力度。实施企业技术改造和培育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行动计划,支持产业改造提升和龙头企业转型升级。整合省级财政扶持产业发展资金,实施新兴产业倍增计划,促进新兴产业、主导产业、现代服务业等协同发展。发展特色现代农业和设施农业,确保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覆盖各主产县。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重点推进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

3.创新财政支持方式扩投资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加大投资力度,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全省累计共落地项目56个,总投资886亿元,引入社会资本703亿元。推动政府投资基金加快设立和运营,目前省级已经启动和正在筹备的有PPP引导基金、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现代服务业、技改等10只基金,基金总规模超过600亿元,省级财政已经明确的一期出资和已经出资的资金超过100亿元。扩大政府购买服务领域和范围,全省政府购买服务84.4亿元,比上年增长136%。通过实施财政贴息、规费减免、资金补助等措施,加快推进交通、市政、水利、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投资。完成地方政府置换债券与新增债券发行计划2137.2亿元,存续期内节约融资成本284亿元,将中央新增债务资金重点用于城市公用设施、扶贫、新型城镇化、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领域。加强资金筹措,支持县域、新增长区域加大投资和加快发展,加大对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和海岛地区发展的支持力度。

4.加大资金筹措力度保民生

全省与民生相关的重点支出3147.64亿元,增长7.7%,占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73.4%。下达省委、省政府22个为民办实事项目省级(含中央)资金199.56亿元,完成进度106.4%。全力推进脱贫攻坚,按上年度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统筹扶贫资金5.08亿元,专项用于实施精准扶贫。大力支持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扶贫小额信贷担保贴息、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救助因病致贫和因灾致贫群体等工作。省级支出156.48亿元,支持教育协调发展。推进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城区中小学建设项目,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第二轮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新增幼儿学位3万个。推进现代职业教育、高水平院校发展。省级支出108.74亿元,完善社会保障和就业制度。稳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农村低保标准、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基金筹集标准、新农合和城居保政府补助标准、基本公共卫生政府补助标准分别提高15%、100%、10.5%、12.5%。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支持社会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和残疾人事业发展。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鼓励毕业生求职创业、建设创业大本营等。省级支出146.16亿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三保合一”,促进城镇居民和新农合的“六统一”。省级支出46.96亿元,加大财政生态投入,落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推动资源节约和减排降碳,加快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增强生态重点区域保护生态环境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省级支出22.08亿元,发展文化体育事业。扶持文化产业项目建设,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支持涉台文物和传统村落文物保护。支持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县级以上文艺院团免费或低票价演出、新闻出版广电文化惠民工程。扶持文化精品创作生产和人才培养。落实省政府体育产业发展十条措施,支持全民健身项目,支持我省运动员备战里约奥运会。

5.加强财政服务管理提效能

开展走访百家企业服务发展活动,建立全省千家重点税源企业联系监测制度,关注涉企财税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和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完善支出进度通报和考评制度,加快支出进度。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改革,开展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试点。推进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建立公务交通补贴制度,规范公务交通费用管理。推进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建设,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效率。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和省级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促进资产保值增值。推进乡镇财政所标准化建设,提高基层财政资金监管和服务水平。继续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预算绩效管理、财政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推广应用等工作。

2016年预算执行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全省各级各部门团结一心、共同努力,财税部门真抓实干、奋力拼搏,取得了较好成效。同时,预算执行中仍然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增幅明显趋缓,地区间财政收入增幅差异加大;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一些地方的财政困难加剧;部分领域专项资金分配分散,使用效率不高的情况还一定程度存在;一些市县偿债能力有所弱化,潜在政府债务风险等。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认真听取各位代表、各位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将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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