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7-02-06 07:56:58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唐丽萍 赵舒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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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深入推进司法改革,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获得感 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制定审判权力和职责清单,完善审判委员会制度,落实裁判文书签署签发机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组建新型审判团队,全省法院一线法官人均结案161.1件,增长14.74%;推进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全省法院院长、庭长直接主审案件208520件。坚持放权与监督相结合,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强化类案指引、业绩考核、责任追究等。深化法官员额制改革,做好法官入额遴选考核考试工作。全省法院遴选入额法官3831人,司法体制改革迈出关键性一步。去年12月4日,全省三级法院同步举行法官宪法宣誓仪式。加强审判辅助人员制度改革,探索送达、保全等审判辅助事务集中管理。推进法院人员分类定岗,完成法官职务套改,配合做好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相关改革工作。 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贯彻最高人民法院等五部委联合印发的指导意见,严格执行证据裁判规则,严格依法作出裁判。推进庭审方式改革和庭审实质化,提高二审开庭率和证人、鉴定人出庭率,规范法庭调查程序,完善法庭辩论规则,强化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律师执业保障。深化量刑规范化改革,扩大适用罪名和刑种。推进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 大力推进繁简分流和多元化解。全省法院积极应对近三年来年均14.85%的案件增量和办案压力,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加大繁简分流、多元化解力度,以年均17.92%的增幅办结案件。坚持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把繁简分流贯穿于刑事、民事、行政各领域和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完善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等衔接配套的多层次诉讼制度体系。全省法院一审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占67.57%,审结民事小额诉讼案件10662件;18个试点基层法院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结案件5491件。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出台实施意见,并确定24个示范法院,进一步发挥司法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省法院推动建立的诉调对接平台拓展至16个部门和行业。全省法院以诉讼调解、行政协调、执行和解等方式办结案件172206件。 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公正司法。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关。加强审级监督,健全防范冤假错案工作机制,依法宣告26名被告人无罪。全省法院审结一审案件421572件,二审案件46238件;审结再审案件1073件,其中检察机关抗诉再审案件71件。省法院依法再审许金龙等抢劫案,宣告4名被告人无罪。完善案例指导制度,统一司法尺度,省法院公布第二批参考性案例,全省法院有16个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加强审判管理,促进公正高效均衡结案。全省法院各类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8.26%,一审后当事人服判息诉的占88.71%,二审后达到98.59%。 着力提高法院信息化水平。发挥“互联网+”和信息化技术的支撑引擎作用,制定和落实福建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构建法院信息化3.0版,加快建设“智慧法院”。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全省法院建成高清科技法庭596个、司法信息集控管理中心57个。加强信息化融合应用,推进全流程网上办案,采用远程视频方式开庭审案、出庭作证等,探索创新庭审记录方式,加快推进诉讼档案电子化,提高司法政务事务警务信息化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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