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2月16日报道(本网记者 刘宝琴 整理)“按照购房面积,我能拿到3万多元的补贴款。目前我已经按揭10个月了,才拿到一半的补贴款。不知我的另一半补贴款何时能发放?”近日,莆田网友杨先生在《直通屏山》上咨询。 记者了解到,去年2月,莆田涵江区政府出台了《涵江区消化商品房库存量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规定,2016年2月3日至5月10日,凡购买普通商住房且商住房单价在1.5万元/平方米以下的,按购买面积给予300元/平方米的财政补贴。 涵江区住建局房管股工作人员介绍,根据规定,全额缴纳购房款的,在购房合同备案后一次性发放补贴款;非全额的,在购房合同备案后,先发放50%的补贴款,另50%在办理购房按揭后发放。“因为采取按批上报的方式,购房者按揭后不能立即拿到另一半补贴款。2016年,全区有2000多户享受该政策。目前第一期补贴款已发放,全区所有按揭的另50%补贴款均未发放。”上述工作人员介绍,第二期购房补贴款发放尚在做材料,争取今年上半年完成该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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