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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反腐:宁德一处级干部获刑3年 厦门一处级干部被公诉

2017-02-21 09:32:49 詹托荣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房小奇 赵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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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福州2月20日电 (詹托荣)20日18时许,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对外发布消息:日前,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宁德市民政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兼老区办主任郎华安(正处级)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郎华安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根据通报,郎华安受贿案是由宁德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经查,被告人郎华安利用担任宁德市老区办副主任、主任的职务便利,在老区项目申报、老区资金拨付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及个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27648.4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另据消息,日前,厦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综合处原副调研员徐涛(副处级)涉嫌受贿一案,已由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徐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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