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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公安推行窗口“无否决权”制 工作人员不能说“不能办”

2017-02-28 17:48:12 林先昌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蔡秀明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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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2月28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公安机关的户政、出入境、交通、治安等业务窗口工作与市民工作生活息息相关。近期,有群众反映个别窗口服务单位存在取号难、排长队等问题。日前,福州市公安局就此出台了《关于全市公安机关服务窗口全面推行“无否决权”工作机制的意见》,从规范接待流程、抓实业务培训、落实服务保障、严格督查问责、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窗口单位管理服务水平,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据介绍,福州市公安局要求全市公安服务窗口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升主动服务意识,全面推行窗口“无否决权”服务机制。福州市公安窗口单位面对群众办事、求助、咨询等,任何窗口工作人员不能说“不能办”,只能说“怎么办”;不能说“不是我们办”,只能说“该去哪儿办”,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积极为办事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对于政策规定模糊、空白或其他特殊情况,要先行受理并报告相关领导或业务主管部门研究解决,严禁对群众简单说“不”,避免已存在或新发现的问题拖成历史问题。

福州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说,福州市公安局重申健全“窗口首接负责”服务机制,明确第一位接待群众办事、求助、咨询的窗口工作人员是首接责任人,担负着首接责任。

在落实窗口服务保障方面,福州市公安局专门提出优化窗口环境建设、配强窗口服务人员、建立咨询引导平台等三项举措。实行弹性工作制,遇到群众办事高峰时期或时段,要及时采取增设窗口、提前上岗、延时服务等措施,切实解决群众排长队等候问题。

据悉,福州市公安局还明确了督察问责机制,由警务督察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及窗口所在单位建立联合督察机制,通过网上巡查、明察暗访、专项督察等多种形式开展督察工作。检查发现或群众投诉窗口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过程中,有对群众态度蛮横、行为粗暴、故意刁难以及吃拿卡要等违法违规行为,经查属实的将予以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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