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系列人事事项
2017-03-31 18:30:3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房小奇 孙靖 |
分享到:
|
东南网3月31日讯(本网记者 冯川叶)今日下午,福建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闭幕。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免职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任免的审判人员名单、任免的检察人员名单和批准任命的检察人员名单。 因任职年龄原因,免去李德仁、刘群心的省十二届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职务。 因工作需要,免去徐秀平的省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因任职年龄原因,免去李和平的省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免去穆建功、田青的省法院审判员职务。 因任职年龄原因,免去何小敏的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因工作调动,免去冯路平的福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免去江莉的省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林玫瑰为省法院副院长,严峻为省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林英华为省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王孔坚为省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徐秀平为省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陈国雄为省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黄庭岗为省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黄怀大为省法院执行庭副庭长,秦传熙为省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施建清为福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冯路平为省检察院检察员。 批准任命叶燕培为福州市检察院检察长,黄延强为厦门市检察院检察长,黄秀强为漳州市检察院检察长,高扬捷为泉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时贵为三明市检察院检察长,于南生为莆田市检察院检察长,王金文为南平市检察院检察长,罗辉为龙岩市检察院检察长,施忠华为宁德市检察院检察长,李航为平潭县检察院检察长。 福州市选出的省十二届人大代表严金官,涉嫌严重违纪,福州市人大常委会接受其辞去省十二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根据代表法的有关规定,严金官的代表资格终止。 |
相关阅读:
- [ 03-31]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 [ 03-21]省人大常委会: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积极有效依法履职
- [ 03-15]省人大常委会赴闽侯开展图书捐赠暨义务植树活动
- [ 01-22]莆田代表团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和两院工作报告
- [ 01-21]福州代表团分组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