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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17年高职录取办法出台 不得恶性抢夺生源

2017-03-31 20:52:50 张立庆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靖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3月31日讯(本网记者 张立庆)今日,《2017年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录取办法》面向社会公布,办法明确,高职招考录取工作在省招委会的领导下,由省教育厅组织实施,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管理模式。

本科、高职(专科)录取 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高职招考根据报考对象分为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和面向中职毕业生(以下简称“普通高中生”和“中职生”)两大类,每类招生录取工作分别进行。其中,中职生的制造类、电子信息类、土建类、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计算机类、交通运输类、美术类、音乐类等9个类别设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两个批次;普通高中生和中职生的教育类、财经类、旅游类等3个类别设高职(专科)批。

所有报考面向中职生考试的考生在录取前均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达到合格以上者方可参加录取。其中,报考本科的考生须按类别参加省里统一组织实施的职业技能测试,报考高职(专科)的考生须按类别参加由招生院校联合组织实施的职业技能测试;本科、高职(专科)录取时,技能测试成绩均占总成绩的30%(文考成绩占70%)。

本科批录取各设10个平行专业志愿

本科批录取仅限于中职生的制造类、电子信息类、土建类、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计算机类、交通运输类、美术类、音乐类等9个类别。本科批志愿设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各设1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考生须选择填报与报考类别相对应的院校专业志愿。

录取时,依类别(共9个类别)按投档分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投档比例为专业招生计划缺额的1:1。其中,中职生(音乐、美术类除外)投档分=(文考总分+固定加分)的70%+技能测试成绩按总分600分折算后的30%;中职音乐类和美术类考生投档分=文考总分+固定加分。

高职(专科)批录取各设20个平行志愿

高职(专科)批志愿设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各设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高中生填报志愿不分文理科,中职生须选择填报与报考类别相对应的院校专业志愿。

录取时,依类别(其中,中职生12个类别)按投档分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投档比例为专业招生计划缺额的1:1。其中,高中生投档分=文考总分+固定加分;中职生(音乐、美术类除外)投档分=(文考总分+固定加分)的70%+技能测试成绩按总分600分折算后的30%,中职音乐类和美术类考生投档分=文考总分+固定加分。

2017年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志愿填报时间安排如下:

序号

志愿批次

时间

1

本科批常规志愿

4118时开始至41218时止

2

本科批征求志愿

4148时开始至41418时止

3

专科批常规志愿

4238时开始至42418时止

4

专科批征求志愿

4278时开始至42718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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