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4月12日电(陈丹)“社会救助资金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困难群众的‘救命钱’,确保能够发到真正困难群众的手中,就要给这些‘救命钱’安上‘阳光锁’,防止‘跑、冒、滴、漏’。”昨天上午,福建省民政厅党组成员、老龄办常务副主任方少雄在接受新华网专访时表示。 突遇不测、因病因灾等情况出现,给家庭的打击是巨大的,很多家庭因此致贫返贫。对此,福建也出台多项政策做好相关救助工作。方少雄介绍,其中最直接的方式就是给予专项救助,对受灾对象给予灾害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对因病致贫返贫的,协调相关部门实施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救助等。 但如何让这些“救命钱”发放到真正困难群众手中?方少雄表示,福建民政部门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发力: 在政策制度方面,福建近年连续出台多个文件来规范审核审批程序和经办服务人员的职务行为,确保救助工作规范运作,公开透明。 在主体责任方面,将其列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范围,防止社会救助资金被挤占,挪用和截留。 在监督机制方面,每年开展资金使用检查和审计,建立低保工作投诉举报机制,接受社会监督。 在核对机制方面,利用省级核对平台,分别与公安、人社、工商、税务等13个省直单位以及21家商业银行进行数据交换,就各类社会救助对象24项信息进行核对,有效提升了社会救助精准度和公信力。 方少雄表示,接下来福建民政部门还将加强部门协同联动,统筹各类社会救助资源,打造“大救助”格局,提高综合救助效益。同时,大力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创新实战,鼓励基层敢于尝试、勇于创新、勇于实践,积极参与社会救助创新实践活动,探寻新方法,实现社会救助制度的创新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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