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28条政策措施推动工业稳增长调结构
2017-04-17 17:37:2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房小奇 房小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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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4月17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今日下午,福建省经信委组织召开媒体通气会,对2017年工业稳增长调结构政策进行解读。 日前,省政府印发了《关于促进2017年全省稳增长调结构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措施》),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工业持续稳定增长,加快产业升级,研究制定出台了28条政策措施,共有八个方面。 会上认为,出台的措施具有强化政策导向、扩大各地自主权、加大财政专项资金转移支付力度、设立绩效奖励等特点。八个方面包括:鼓励企业扩大生产、帮助企业开拓市场、在加大企业融资服务、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促进管理提升、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等。 在鼓励企业扩大生产方面,《措施》提出继续实施调峰生产用电奖励,对直供区省级制造业龙头企业、高成长企业1月1日至6月30日每日7∶00-8∶00和21∶00-23∶00的用电量给予0.2元/千瓦时奖励;对趸售县省级制造业龙头企业、高成长企业和符合条件的工业增长点项目企业1月1日至6月30日延长用电谷时段3小时为每日21∶00至次日8∶00,相应缩短用电平时段等。《措施》还提出对高成长企业建设投资项目参照省重点项目管理,享受相关政策等。 在帮助企业开拓市场方面,《措施》重点支持各地组建营销联盟、产业联盟,开展各种“手拉手”活动,促进产品销售。提出推进服务型制造,加快大中型制造业企业主辅分离,培育一批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和公共服务平台。 在加大企业融资服务方面,《措施》提出将支持市、县属有关单位组织开展各种形式产融合作政银企对接,切实协调解决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融资需求;支持发展融资租赁公司,推广融资租赁服务模式;推动技改基金资金到位,加快基金投放速度,并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有市场、有订单但暂时出现资金困难的企业,切实做到不抽贷、不压贷,用好无还本续贷、循环贷款等政策;发挥小额贷款公司作用。 在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方面,《措施》提出对技术改造项目完工的企业进行奖励,对符合相关规定的企业,以企业技改项目完工投产前一年对财政贡献地方留成部分为基数,从完工投产当年起连续三年,按企业对财政贡献地方留成增量部分的40%实行奖励。同时,组织实施技术创新重点项目,加快培育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对企业研发投入进行分段补助,对被评为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培养)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的奖励,评为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的奖励。 在促进管理提升方面,《措施》提出引导中小企业向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对经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适当奖励;加强平台载体建设,鼓励建设标准化、规范化的小型微型创业创新基地,提高国家级、省级示范基地奖励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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