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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中院公布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情况 当场立案率99.32%

2017-05-03 22:56:24 江超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虹虹   我来说两句

会议现场

东南网5月3日讯 (本网记者 江超)3日上午,福州中院就福州市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两年来的情况向社会各界进行通报,并发布了福州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白皮书和2015-2017年度立案登记制改革十大案例。

据会议介绍,立案登记制实施两年间,全市法院共接收登记立案材料179606件,与改革前同期立案数相比增长29.21%,其中民商事立案113389件,行政4098件,国家赔偿46件,刑事自诉69件,申请执行62004件,当场立案178393件,当场立案率99.32%。

福州市法院为确保立案登记制改革平稳运行,通过优化强化立案服务措施。大力推进诉讼服务大厅、网上诉讼服务、12368热线“三位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实现公开、便捷立案。推行“跨域立案诉讼服务”,实行批量案件预约登记立案机制。自2015年10月实行跨域立案以来,全市法院已跨域收件1236件,跨域立案631件,涉及法院36家,解决了群众异地诉讼难、诉讼累的难题。

福州中院立案一庭庭长黄颖对记者表示,当事人对立案登记制认识上的某些偏差,和一些滥诉现象,是目前立案登记制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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