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 今日要闻 > 正文

东南网事:住房租赁和销售新规将出台:房东租客 你站哪边?

2017-05-25 09:47:07 冯川叶 蔡丽洁 张海燕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房小奇 房小奇  
分享到:

住房租赁和销售新规将出台:房东租客 你站哪边?

住建部《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拟要求“房租不能随便涨”,引发网友热议——

房屋租赁配图 图片来源:新华社

东南网5月25日讯(本网记者 冯川叶 实习生 林进)目前,住房城乡建设部正就《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这是我国首部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法规的征求意见稿,内容共7章47条,包括总则、住房租赁、住房销售、房地产经纪服务、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其中,出租人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鼓励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长期住房租赁合同的内容引起了网友的强烈关注和热议。

房屋租赁市场现状如何?新规的出台和落地对其将有什么影响?记者在福州进行了走访。

租客:说来都是泪

统计显示,我国约有1.6亿人在城镇租房居住,主要是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等。房租说涨就涨、一言不合就赶人、退房时押金说扣就扣……说起租房子,不少网友表示“说起来都是泪”。网友“臻臻”半年前在单位附近租了一套两居室。“臻臻”说,当初和房东签了一年的协议,但是刚刚过了半年,房东就表示市场行情上涨,要涨房租300元,否则就要把房子收回来。考虑到当初协议没有约定涨价问题,搬家又太麻烦,满意的房子也不好找,无奈之下,她只能满足了房东涨房租的要求。

此次征求意见稿要求,住房租赁合同中未约定调整次数和幅度的,出租人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臻臻”表示,希望新规落地后,可以不用担心房东随便涨价。

对于征求意见稿中“房屋提供者不能单方面提高租赁费用”的规定,不少房屋出租者这样解读:并非说“房租不能涨”,而是在协议双方“约定”的条件下涨。这意味着,房东与租客之间的权责将更明晰。

另外,有专家分析指出,征求意见稿对于租客利益有很多保护措施,目的在于解决房东过于强势的问题。而想真正开启“租赁时代”,仅仅让房东让渡权利是远远不够的,核心是政府要赋予租房者更多的权利。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