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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今日从省消委会获悉,据统计,2017年上半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1968件,解决10835件,解决率90.53%。为消费者挽回损失2115.48万元,其中属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79件,得到加倍赔偿额51.49万元,接待来访、接受咨询43911人次。
在此,福建省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和就餐时要做到: 1、购买食品和就餐时要选择有《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的超市、食品店和餐馆进行消费。 2、购买食品时要认真查看食品的外包装、标签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并保存好购买发票或者凭证,切勿购买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等“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和来路不明的食品。 3、慎重选购保健食品。消费者在选购保健食品时,要理性消费,谨防受骗,切忌相信个别不法企业的虚假夸大宣传。建议到信誉好、证照全的正规销售场所购买。 微信购物的咨询和投诉呈上升趋势 现在微信已经成为一种年轻人主要的交流方式,微信用户数量剧增,利用朋友圈营销产品正成为一种新兴的购物模式,一打开朋友圈,不难发现圈里被各种化妆品、保健品和海外代购的信息刷屏。这类借助微信平台从事销售和代购商品活动的主体简称“微商”,包括微信公众号、订阅号和个人注册的微信账号。 据了解现在大部分个人注册的“微商”属于无实体店、无营业执照、无信用担保、无第三方交易平台的小店,其进入的门槛低,建立朋友圈的好友也不一定是实名,加上缺乏完善的交易系统,一旦出现纠纷,其就可以直接删除好友或更换账号逃避责任,这给消费者维权带来很大的风险和难度。 有关微信购物的咨询和投诉在今后的生活中一定呈上升趋势。对此,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一是不轻易加陌生“微商”为好友;二是警惕虚假宣传和产品质量风险;三是选择安全可靠的交易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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