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8月1日讯(福建日报APP-新福建记者 王永珍)记者从省发改委网站获悉,为推动一批物联网、大数据研发和产业化项目加快建设,支持一批各具特色的物联网、大数据产业平台和园区做大做强,省发改委于近日开展物联网、大数据产业储备项目申报工作。 据悉,通过审核的储备项目将在数字福建建设资金、省互联网经济新增引导资金优先支持,并将根据项目业主填报的融资需求,有针对性地优先推荐给银行、证券、创投等各类金融机构。 申报范围: 储备项目申报分为基础设施、政务应用、技术研发、产业发展、公共平台、园区建设项目等六大类。 1.基础设施项目:NB-IoT窄带物联网、大数据中心、灾备中心等。 2.政务应用项目:利用物联网和大数据技术,促进政府行业管理水平、综合治理能力、综合决策能力提升的政府管理类项目;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信息惠民水平提升、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政务应用项目。 3.技术研发项目。主要包括智能传感器、低功耗广域网、物联网操作系统、基于传感器的智能硬件集成应用、数据感知采集、汇集存储、分析挖掘、数据可视化、应用开发等方面技术攻关、产品研发项目。 4.产业发展项目。主要包括新型传感器、智能硬件、大数据应用等领域产业化项目。 5.平台建设项目。主要包括物联网、大数据产业创业孵化平台、技术转化应用平台、检验检测服务平台、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和产业综合服务平台等建设项目。 6.园区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各地区依托现有产业基础,有重点地促进人才、技术、资金、设备等资源向优势区域集中,引导物联网和大数据产业特色化、集聚化发展所形成的物联网、大数据产业基地、园区、集群和孵化器等。 注意事项: 项目实施单位应具有较强的项目实施能力,所申报项目要求技术成熟,知识产权来源清晰,正在实施或者近期能够实施。 省直各有关部门、各设区市发改委、数字办、厦门、泉州市经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负责汇总审核并申报辖区内项目;高校、科研单位、央企项目、省属项目分别由高校科研单位、央企在闽省级公司(分公司)、省直部门、省属集团(控股)公司汇总审核申报。 上述单位于8月8日前将储备项目表报送省发改委数字福建综合规划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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