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厦门8月7日电(记者颜之宏)厦门市人民检察院7日下午发布通报称,厦门市同安区政协原副主席叶振杉(副局级)涉嫌受贿罪一案,日前已由厦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被告人叶振杉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叶振杉,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厦门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叶振杉在担任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完) |
相关阅读:
- [ 08-07]莆田市运输管理处一正科级干部涉嫌受贿罪被立案侦查
- [ 08-01]龙岩中院对原新罗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赵山凤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
- [ 07-31]莆田荔城西天尾镇一干部涉嫌受贿被立案侦查
- [ 07-27]南安市委原书记黄南康受贿案一审宣判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