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 八闽传真 > 正文

泉州调整地方网约车细则 降低网约车车型等方面要求

2017-09-20 08:02:11 程枝文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房小奇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9月20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程枝文)18日,泉州市交通委公布了《关于印发调整完善泉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对泉州现有的网约车细则进行了调整完善,在泉州地区网约车准入车型等方面,降低了要求。

对比调整前后的泉州网约车细则可以看出,此前泉州的网约车细则要求,车辆的厂方销售指导价不得低于15万元,且高于巡游车主流车型平均市场价格50%以上,门槛较高。而此次调整后,新细则要求网约车车型档次不低于泉州市巡游出租车平均水平,其厂方销售指导价格不低于同期主流巡游车价格的1.2倍,相比此前的细则的要求降低了不少。

记者了解到,调整后的泉州网约车地方细则还在平台线上服务能力认定、车辆保险、二手车进入网约车行业等方面进行了修改,降低了要求。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