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0月16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记者从福建省财政厅获悉,近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下达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省级补助资金967万元,按新增支教点每个点3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设施设备补助,同时按每人每年补助2万元标准对巡回支教志愿者在岗期间的工作生活补贴以及参加社会保险等费用给予补助。 此外,地方财政需落实试点工作必要的工作经费、自愿者体检、培训费用,以及工作生活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不足部分,负担支教点日常运转、玩教具和相应设备的更新维修费用。 2016-2017学年我省共设置支教点251个,招聘巡回支教志愿者322人。 2013年,我省成为教育部实施“中西部农村偏远地区学前教育巡回支教工作”试点省份,在不具备独立办园条件的偏远农村地区设置支教点,招募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中专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和非在编幼儿园、小学教师担任志愿者,到支教点巡回支教两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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