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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交警总队曝光一批交通违法典型案例

2017-11-21 10:18:07 陈海东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11月21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陈海东 通讯员 刘君华)占用应急车道接打手机、校车违法上下客、使用假证假牌、肇事逃逸、酒驾醉驾……省交警总队昨日曝光近期发生在我省的数起典型交通违法案例,希望通过以案说法,让驾驶人更加诚信守法。

违法占用应急车道

案例:9月26日,刘某某将车停在泉州环城高速斗尾港连接线6公里300米(A道)处的应急车道上玩手机,被民警当场查获,被记6分。

警方提示:高速公路应急车道是专供伤员救治、公路抢险的生命通道,非紧急情况不得占用。驾驶营运客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罚款200元,记12分;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罚款200元,记6分;驾驶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罚款200元,记6分。

用假证造假牌

案例:10月20日,龙岩高速交警在古武闽赣省际检查站,发现一辆重型厢式货车的驾驶员陈某未系安全带、使用假驾驶证。陈某一共被罚款3500元,并处行政拘留20日。10月22日,宋某某驾驶车牌号为皖C83005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经浙闽收费站广场时,用黑色胶带将车牌号变造为“皖G83005”,随后在长深高速公路松溪闽浙省际公安检查站被民警查获。宋某某被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7日、记12分。

警方提示:使用伪造或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车辆,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以下罚款,记12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校车违法上下客

案例:10月18日,霞浦交警大队在961县道长春秋竹岗鱼池头路段,查获不按规定上下客的闽J21237专用校车。驾驶员俞某某被罚款200元,记2分。

警方提示:校车上下客时,应在校车停靠点停靠;未设停靠点的路段,要在公共交通站台停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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