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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前 福建12个行业543家企业须持新许可证排污

2017-12-17 07:45:5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2月17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潘园园 通讯员 魏然) 排污许可证是企业依法生产排污的唯一行政许可。记者日前从省环保厅获悉,今年底前,我省12个重点行业543家企业将完成国家新版排污许可证的核发。这意味着,今后这些企业须持新证排污,无证不得排污。

哪些企业须领新证?据介绍,年底内,我省火电等14个行业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均须领取新版排污许可证。上半年,全省已完成火电、造纸2个行业220家企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目前,12个重点行业共有543家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正在推进中。“排污许可证的核发遵循应发尽发原则,但对不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不能开绿灯。”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说,上半年火电、造纸共238家企业申请新证,而符合发证条件企业为220家。

相比旧版许可证,新版排污许可证多了二维码,也就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往的排污许可证就是一纸行政许可,企业获取后常束之高阁,没实际功能。”相关负责人说,如今环保部门和公众只要扫一扫二维码,企业基本信息就能轻松获取。企业须依法自行监测、自我记录、定期报告。

据了解,我省已对各地火电、造纸企业逐一排查,严格核查未按期持证排污的火电、造纸企业。对检查中发现的晋江市树林纸制品有限公司、祥恒(莆田)包装有限公司和南平市湖光纸业有限公司未按期持证排污的行为,当地环保部门已依法立案查处。

接下来,省环保厅将组织技术专家下沉到核发基数较大的地市上门指导,加快推进辖区内企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进度,适时调度通报各地市排污许可证核发进度,对核发工作严重滞后的地市开展重点督查。各级环保部门还将严肃查处无证排污、未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以及偷排偷放、超标排污、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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