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通报一批违纪典型案例 这些人被问责!
2018-01-11 17:11:3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房小奇 林雯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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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月11日讯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10日,驻人民银行纪检组通报4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两起涉福建;此外,福建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近期还通报14起违纪典型案例,详情如下: 驻人民银行纪检组通报4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7年,人民银行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坚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深入纠正“四风”,持续释放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涉福建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上杭县支行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07年至2017年,上杭县支行多次使用未备案非法定银行账户资金违规发放奖励金等。党组书记、行长丘可东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原党组书记、行长谢仁禧,办公室主任罗忠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兼副行长郭骅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营业室主任李寿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党组成员、副行长黄际林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大办婚丧喜庆 屏南县支行党组书记、行长孙振滔违规操办婚丧喜庆问题 2016年2月14日至19日,孙振滔在操办其父丧事期间,违规收受了支行同事22人送来礼金共计8250元。孙振滔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龙岩:通报5起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案例 近日,龙岩市纪委通报5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的典型案例。 龙岩市无线电管理局党支部书记、局长曹建华因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问题被问责 2013年至2016年,龙岩市无线电管理局多次违规以健身卡、干部职工父母慰问金、优秀工会会员奖金等形式,发放干部职工奖金、津贴共计44700元。2017年6月,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曹建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龙岩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驾管大队原大队长魏敏因单位多人违纪违法问题被问责 魏敏在担任龙岩市交警支队车驾管大队大队长期间,未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导致2016年7月以来该大队原副大队长杨铁凌及民警梁振文、邱锦昌、苏忠、朱耀东等5人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17年4月,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魏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永定区国土资源局党组因本系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多发被问责 2015年以来,永定区国土资源局党组在管党治党上存在宽松软问题,导致本系统发生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2人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理,其中该局时任党组书记、局长马荣添分别在2015年、2016年因公务接待不规范、违规送礼问题受到诫勉谈话、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7年5月,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该局党组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 上杭县泮境乡党委原书记李英荣、纪委原书记钟东荣因多名乡、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被问责 2017年3月以来,泮境乡先后有14名乡、村干部因违纪违法问题被查处,包括时任乡长在内的2名班子成员和12名下辖村村两委干部。其中,泮境乡乌石村两委班子6名成员因多次骗取美丽乡村建设等资金进行私分被查处,均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泮境乡党委、纪委疏于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未能及时发现和查处违纪违法行为,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9月,因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李英荣、钟东荣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武平县政府办党组书记、主任刘开锦及党组成员钟梅香因办公用房清理整改不力被问责 武平县政府办作为该县清理办公用房的牵头单位,理应带头清理整改,但刘开锦及分管该工作的党组成员钟梅香却对本单位清理整改工作不够重视,履职不到位,导致2017年5月本单位仍有5间办公用房使用面积超标。2017年10月,因落实主体责任、领导责任不力,刘开锦、钟梅香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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