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 时政 > 正文

福建省“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出炉

2018-01-16 07:40:00 郑璜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房小奇 赵舒文  
分享到:

东南网1月16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郑璜)记者从省商务厅获悉,近日,省政府印发《福建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试点方案总体要求是通过改革审批方式和加强综合监管,进一步破解“准入不准营”的问题,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此次试点范围包括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厦门、平潭三个片区,8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州元洪投资区、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7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泉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莆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岩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个国家级新区(福州新区)。试点期至2018年12月21日。

此次改革的重点任务一是清理规范各类许可。包括直接取消审批一批,由审批改备案一批、实行告知承诺制一批,提升办理行政审批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同时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事项,加强风险控制,强化市场准入管理,全面加强行业规范建设。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于取消审批或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等事项,强化日常监管,做到放开准入和严格监管相结合。对提高透明度、严格准入的,要优化办事流程、缩减自由裁量空间、提高工作效率。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要厘清审批部门、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在审批与监管方面的各自权责。三是加快推进公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基本信息共享,尽快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信息共享,探索实现部门间企业基础信息和相关信用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四是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对于“证照分离”改革后,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和管理备查类的各种证照,可以进一步按照“多证合一”标准和要求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做到“成熟一批、整合一批”。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