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抓执纪审查,重在加强自办案件
2018-01-21 08:02:0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林雯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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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月21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林蔚 通讯员 闵继轩) 数据最有说服力。 2017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57281件(次),其中检控类40011件(次);立案19546件,同比增长69.92%;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9049人次,同比增长69.99%。令人关注的是,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完成自办案件11975件,同比增长53.47%,市、县、乡三级纪委及派驻机构的自办案件数量明显增加。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 2017年以来,按照省纪委常委会提出的履行监督责任“五抓五重”(抓日常监督,重在落实抓早抓小;抓执纪审查,重在加强自办案件;抓责任追究,重在做到失责必问;抓标本兼治,重在推动建章立制;抓自身建设,重在坚持严管厚爱)的要求,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把强化执纪审查作为落实监督责任的重要抓手,把加强自办案件作为突破口和关键点,持续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2017年12月上旬,十届省委第三轮巡视正式启动,分两批巡视14个县(市、区)。 巡视巡察是强化监督、发现问题的“利剑”。我省突出政治巡视定位,认真贯彻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着眼于完成新一届省委任期内巡视全覆盖目标,研究制定十届省委巡视工作五年规划。 在2017年三轮巡视中,我省共巡视地方、单位党组织41个,发现问题1197个、领导干部问题线索555条。根据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对10名厅级干部、35名处级干部和87名科级干部予以立案审查。与此同时,全面推进市县党委巡察工作,巡视巡察一体化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作风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一张亮丽的名片。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强化“四风”监督,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对“四风”隐形变异问题查处力度,开展“一桌餐”和移风易俗等专项整治,严禁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和参加婚丧喜庆,以优良党风带动社风民风。 “我们推动‘1+X’专项督查机制常态化运作,深入开展专项督查,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监管作用,推动作风建设往深里抓、实里做。”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2017年,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96起,处理3099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024人,省纪委通报曝光17批56起典型问题。 “厦门夏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杨小健因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审查。”2017年11月3日,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对外发布这则消息,位居副局级的厦门市国企负责人被查处,在干部群众中产生不小震撼。 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突出执纪审查工作重点,盯住关键少数和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2017年,共立案查处厅处级干部632人,同比增长25.65%,其中查处省管干部47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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