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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6日,财政部网站公布了第四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名单,我省共有23个项目、总投资额510亿元列入全国示范,入选项目数及投资总额两项指标均位列全国第六位;民营资本参与项目数量10个,居全国第三位。
东南网2月8日讯(福建日报APP-新福建记者 王永珍)2月6日,财政部网站公布了第四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名单,我省共有23个项目、总投资额510亿元列入全国示范,入选项目数及投资总额两项指标均位列全国第六位;民营资本参与项目数量10个,居全国第三位。 我省入选示范项目中,福州市8个,泉州市6个,南平市3个,莆田市2个,厦门、漳州、龙岩和三明市各1个;主要涉及海绵城市、垃圾处理、污水处理、水利建设、林业、轨道交通、生态环保等领域。 南平市国家储备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泉州市现代有轨电车(一期)项目等2个百亿级项目入选。 三明市将乐县重点生态区位森林资源保护PPP项目被财政部作为农林水利和生态环保类的典型示范案例。 福建省财政部第四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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