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社论:开启八闽乡村振兴新征程
2018-03-26 07:19:18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房小奇 林雯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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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省政府近日发布《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围绕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讲意义、定思路、定任务、定政策、提要求,是谋划我省新时代“三农”工作的顶层设计,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我省有理论和实践的双重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在闽工作期间,曾在“三农”领域作了大量探索与实践,取得一系列丰硕成果,形成了丰富的“三农”工作理念,极具战略性、前瞻性,至今仍有重要指导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系列决策部署,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深入践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扎实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农业农村发展取得重大成就,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扎实基础。 “立政之本则存乎农。”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从我省实际来看,还存在农业基础比较薄弱,农村发展水平与城市有不小差距,农村适应生产力发展和市场竞争的能力不足等薄弱环节,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在乡村最为突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新时期社会主要矛盾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我们要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加快补齐“三农”短板,夯实“三农”基础,开启八闽乡村振兴的新征程。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注重协同性、关联性、整体性、长远性。贯彻落实《实施意见》,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始终,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乡村振兴是一项长期历史任务,要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分两个阶段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安排,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三个阶段性目标任务分步实施,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真抓实干,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围绕产业兴旺,在提高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做强做优做大特色农业产业、农业产业集聚发展等方面下功夫,加快建设特色现代农业。围绕生态宜居,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打造乡村生态旅游产业链等举措,建设清新富饶美丽乡村。围绕乡风文明,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弘扬八闽优秀传统文化,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繁荣兴盛农村文化。围绕治理有效,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村民自治实践、乡村法治建设等,夯实农村基层基础。围绕生活富裕,通过促进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农民增收、加快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等方式,增强广大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精准聚焦脱贫对象,精准落实扶贫措施,强化攻坚责任落实与监督,巩固提升脱贫成果。与此同时,强化改革创新,激发乡村振兴新动力;强化人才支撑,汇聚乡村振兴力量;强化投入保障,拓宽乡村振兴融资渠道,使乡村振兴动力充沛、活力盎然。 实现乡村振兴,关键在党。要完善党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形成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格局。加强“三农”工作队伍建设,培养、配备一大批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干部。 乡村振兴战略为我省乡村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广阔天地,大有可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抓住历史契机,顺势而为、乘势而上,脚踏实地、久久为功,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谱写新时代福建乡村振兴新篇章,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作出更大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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