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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14个被巡视单位党组织公开发布整改落实情况
2018-03-27 13:45:57 来源:东南网
    

中共龙海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7年9月7日至10月18日,省委巡视三组对龙海市进行了巡视,并于2017年12月14日向龙海市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通报。

一、坚持把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龙海市委以强烈的政治自觉和政治定力,全面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整改落实。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增强行动自觉。召开市委全会、市委常委会、中心组学习会等,深入学习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集体学习新修改的《巡视工作条例》《被巡视党组织配合中央巡视工作规定》和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等文件,充分认识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整改工作作为深入学习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实践和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巡视反馈当日即召开市委“五人小组”会议专题研究,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郑隆松亲自抓部署、亲自抓落实、亲自抓督促,其他常委和各套班子领导分口把守,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以坚决的态度和扎实的举措,全方位落实整改工作。

三是明确整改任务,确保取得实效。制定《整改方案》,将20个问题分解为74个项目,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对巡视反馈意见中点到的事例、涉及的相关人员,坚持查清事实、分清责任、严肃问责、形成震慑;对巡视移交的信访件和问题线索,坚持优先办理到位,认真核实到位,严肃处理到位。

四是运用巡视成果,推动加快发展。把开展巡视整改工作与破解发展难题结合起来,召开市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研究部署补齐民生短板、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赶超等工作。领导干部带头攻坚克难,全面推进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创卫创城、环保督察、民生改善、金砖维稳等一批大事、要事、难事。全省全市高度关注的金龙客车、中海油LNG等项目实现开工建设,全年实施的交通项目、城建项目和民生项目,投资规模创历史新高,建设速度为历年最快。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通过全国爱卫办专家暗访、技术评估和总评并完成全国公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通过省文明委总评验收,创建省级平安县城获得省综治委授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市委领导班子整体合力发挥还不够充分的问题。市委突出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支持人大、政府、政协依法依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落实民主集中制,及时修订《市委工作规则》,对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坚持集体研究、民主决策,2017年组织召开27次常委会会议和3次市委全会,研究议题119个。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讲纪律、讲规矩、讲诚信,党政班子主要领导经常碰头见面、加强工作交流与思想交流,常委之间、班子成员之间相互通报分管工作情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认真剖析查摆问题,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培养和形成了互信互助、团结协作的党内良好政治生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市委书记郑隆松带头下基层联系群众,下一线现场办公,2017年走访15个乡(镇)场130多个村(居);班子成员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分块分线开展集中调研,协调解决问题,督促工作落实。加大“两违”治理力度,2017年全市共拆除“两违”建筑2136宗,面积99.5万平方米,完成漳州下达任务的132.7%。严格落实耕地保护长效机制,将土地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制度。目前已依法立案查处2319宗违法用地行为。严格落实河长制,从污染专项整治、农村垃圾污水治理等方面加大整治力度。2017年南溪溪坂上游小流域水质达到Ⅳ类标准,九湖镇高排渠、程溪溪氨氮、总磷超标因子的浓度值已逐步下降、趋于好转。全市60个村庄污水治理任务数,截止2017年底已完成54个,剩余6个将于2018年全部建设完成,力争2019年12月底前基本实现全市村庄污水治理全覆盖。开展“洁净蓝天”工程,强化建筑施工、房屋拆迁工地、道路交通扬尘等管控。监测结果显示,2017年度龙海市空气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六项指标全部达到二级以上标准,扭转了2016年度空气质量超标的被动局面。

2.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改革还不够到位的问题。(1)针对经济下行压力大。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等重要决策部署,深刻领会和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突出以“全力以赴抓项目、持之以恒优环境、万无一失保稳定”统领各项工作,坚持每季度组织开展“三抓三比、十项竞赛”现场会,加快推进“重点区域发展、重点项目建设、重点工作落实”,经济运行呈现稳中有进、后劲增强的良好态势,入选全省县域经济实力“十强”县(市)。2017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518.56亿元,增长8.5%,固定资产投资273.9亿元,增长17.4%;规模工业总产值781.54亿元,增长8.2%;出口总值31.6亿元,增长11.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3.49亿元,增长9.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435元、增长8.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469元、增长8.5%。财政收入克服华阳电厂纳税大幅下滑的影响,公共财政总收入(不含高新区)实现30.27亿元,比增8.2%;地方级收入(不含高新区)20.63亿元,比增17.3%,扭转财政收入增长下滑的态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增幅(不含高新区)比上年提高17.1个百分点;工业用电量增长由负转正,全年工业固投突破50亿元,新增规模以上企业18家,新上限额以上贸易企业44家,为近年来新高。新增资质建筑业9家,全市完成建筑业产值216亿元,占漳州市总量的40%以上。认真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省委金融工作会部署要求,积极化解政府各项债务。截至2017年底,我市政府债务余额为52.14亿元,在省定限额56.11亿元以内,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属于可控范围。加大还贷力度,努力消化隐性政府债务,截至2017年底,已提前归还贷款12笔11.3亿元。(2)针对项目推进不力。一是强化项目建设。坚持工作抓重点、重点抓项目,全年实施重点项目94个,完成投资154.88亿元,其中:省级重点项目7个,完成投资38.34亿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121.32%;漳州市级重点项目37个,完成投资104亿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102%。狠抓“五个一批”项目建设,2017年策划项目65个,总投资809.3亿元;签约项目21个,总投资384.7亿元;开工项目32个,总投资213亿元;投产项目12个,总投资39.6亿元。金龙客车、中海油LNG项目已分别于2017年11月16日、21日开工建设,金龙客车项目已完成地勘工作,中海油LNG项目正在进行储罐的基础施工。二是创新项目推进机制。重新组建龙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驻地调整到港尾镇,同时成立“一江滨两新区”、“南太武南溪湾”、交通项目和民生项目等4个建设指挥部,高效推进项目建设。三是加强工业园区建设。加快推进龙海经济开发区区位调整报批工作,以获得省级工业园区的政策扶持。加快建设龙海汽车产业园、龙海食品产业集中区和南溪湾创业园等,目前,龙海汽车产业园基础设施PPP项目一期开工建设,南溪湾创业园“六路三河”完成总工程量80%。省道208复线、沿海大通道龙海段春节前全线贯通,疏港公路浮宫段进展顺利,园区对外通道更加便捷,区域互联互通更加完善。加大程溪镇工业园区闲置土地处理力度,收回百佳可乐项目用地300亩,完成漳州建华管桩有限公司150亩项目用地征迁和土地报批招拍挂;旭鸿工贸、方顺工贸等5个项目已开工建设,漳龙工程机械、许氏环境2个项目计划在2018年上半年开工;特驱饲料、旭鸿工贸等7个在建项目预计于2018年底投产。四是强化“一把手”招商。借力“金砖会晤”效应,在厦门举办“遇见龙海·厦漳同城”招商推介会,全年签约合同项目43个,总投资达369亿元。出台工业用地统一地价政策,2017年,南溪湾创业园共接待商户125批次、合计612人,截止12月底,园区注册企业51家,投产26家。(3)针对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措施欠缺。围绕“抓龙头、铸链条、建集群”,突出做大做强食品加工、汽车汽配、电力能源三大传统主导产业,完成规模工业产值781.64亿元,总量比上年净增107.2亿元。153家规模工业食品企业完成产值478.95亿元,比上年增加50.71亿元,产值占全市规模工业的比重达到61.2%,荣获“中国休闲食品名城”。加快编制《紫泥船舶修造业规划》,严格控制船舶修造企业改扩建,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调整结构目录,严把行业准入门槛,鼓励兼并重组,加快推进沿江、沿海船舶工业聚集发展和产业升级。加大企业帮扶力度,推动企业补办不动产权证,梳理出未办理不动产权属52宗、已受理37宗、已办结6宗;组织3次政银企对接活动,帮助企业获得授信32.06亿元。组织234家食品企业到成都、重庆糖酒会参展,签订合作订单25亿元。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现代农业竞赛,实施市级以上竞赛项目35个,其中,参加漳州市级项目3个,竞赛成绩位列漳州第一;建成农业标准化示范区35个。截止2017年底,已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87家,农产品加工一体化组织1200多个,农产品加工企业(大户)232家。

3.关于推进民生事业措施不够有力的问题。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主要矛盾的变化,2017年9月22日,召开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深入贯彻省委十届三次全会、漳州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研究部署加快社会事业发展补齐民生短板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工作,梳理汇总了“教育、卫生与健康、养老、城乡民生基础设施”等四个领域补短板项目205个,总投资达319.8亿元。按照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市要求,及时追补义务教育经费7830.46万元,2013-2015年教育支出已达到省定21%的标准。实施城区扩容工程,加快石码中心小学和华侨幼儿园新校区、月港小学、月港幼儿园、职业学校扩建等项目建设。加快南坑小学、西岭小学等农村薄弱校改造工作,着力解决“农村弱”问题。实施龙海市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计划到2020年新增公办学位10990个;2018年新安排实施13个公办幼儿园建设,总投资1.38亿元。制定出台《关于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2017年完成市中医院精神病区、第二医院住院综合楼、榜山卫生院综合楼及附属楼工程等项目建设,新增床位120张;市第一医院晋升三级医院;公开招聘77名编内卫生技术人员,建设13家示范公办村卫生所、104家标准化村卫生所,公办村卫生所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普通人群和重点人群已签约人数分别为25.3万人、14.55万人。制定养老补短板2018—2020年三年发展规划,计划设立日间照料中心5所、农村幸福院120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18所等养老服务设施。2018年计划建成日间照料中心2所、农村幸福院40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6所,任务已分解到位。

4.关于上一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还不够彻底的问题。加强对村(居)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全市237个村(居)100%下派村级党风监督员。2017年,先后查处了海澄镇豆巷村党委副书记(主持党委工作)林妙珍及程溪镇浮山村3名村干部强买强卖、阻挠项目施工等一批典型案件。查处了紫泥镇新洋村支委林福全窃取困难群众救济金、东泗乡水浒村村主任李南碑发放低保优亲厚友行为等问题,发挥了较好的震慑作用。加大土地闲置和批而未供处置力度,目前17宗闲置土地面积1157亩,已按时限要求完成处置8宗面积306.8亩。78宗批而未供整改项目面积3319.5亩,已按时限要求完成处置38宗面积1678.7亩。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尚未常态化制度化的问题。(1)针对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够严格。对巡视反馈的我市4位受到漳州市纪委谈话诫勉的处级领导干部未在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上进行剖析查摆、也没有作深刻检讨的问题,市委书记郑隆松分别与4位同志进行谈话,要求4位同志在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说明和检讨。目前,龙海市各套班子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已于2018年1月23日召开,4位同志已分别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说明、深刻检讨。规范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2016年未召开组织生活会的23个支部,均在2017年6月召开组织生活会,并于2017年底全部开展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2)针对“三会一课”不落实。2016年开展组织生活会、召开支委会、组织党员听党课未达标的党支部,2017年度均按照“三会一课”制度要求,完成各项规定指标。市政府办党支部设置9个党小组,按照纪律要求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各项工作。加强对经信局党委直属企业党支部的指导和管理,目前9个尚待改制的企业党支部中,1个已于2017年9月撤销,其余8个支部均按要求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3)针对党组织设置不规范,党员组织关系隶属不明确。全市党员人数50名以上的行政村(居)205个,其中,对109个村(居)升格为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或调整设置,对96个村(居)升格为党的基层委员会或调整设置,党委党总支共辖589个党支部,解决了“小马拉大车”问题。原隶属于建设局的市自来水公司、第一建设有限公司、城镇综合开发公司、农房开发建设公司等4个国有企业的6个党支部、76名党员的隶属关系,已由市建设局机关党委调整至市国投党委。(4)针对有的支部换届不规范。82个机关党支部已全部完成换届整改工作。每个党(工)委都指定专人负责梳理、跟踪和反馈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确保工作落实。

2.关于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力不够强的问题。结合“一考二评三挂钩”绩效考评、村级主干“双述双评”和各项中心工作完成情况,采取“三抓三不放过”措施进行集中整顿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并以“三到位三明显”为标准进行验收销号。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强化基层组织力量,加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农村“三资”管理。下派26名机关党员干部进驻村财薄弱村,加大扶持资金力度,整合财政和各部门支农惠农资金,2018年安排村级运转经费平均每个村不低于10万元。结合“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要求,强化村干部职业化管理和作风建设,推行村干部值班坐班制度,每个村每天至少有1名村“两委”成员坐班,1名村主干带班,坐班时间不少于8小时。严肃处理巡视反馈的港尾镇浯屿村党支部弱化、党建带村建、党员带群众的作用发挥不够问题,对相关村干部给予严重警告1人,诫勉谈话3人。

3.关于发展党员把关不严,党员管理监督不够严格的问题。给予港尾镇原组织委员林国安警告处分,取消违规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林宁毅预备党员资格,蔡飞全、方剑虹不再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对东园镇涉嫌犯罪的党员林奇斌给予开除党籍处理。认真分析2013年以来市直机关党员违纪违法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教训,进一步加强对机关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党性修养,增强“四个意识”。开展党员档案清查工作,全市1485名党员档案缺失的,已找回248名党员的档案材料,其中,程溪镇党委缺失的257名党员档案,已找回10份;对党员档案中缺少的材料进行登记造册,1976份材料破损或不齐全的档案中,已找回并核实档案材料176份。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市委坚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压力传导,2017年召开市委常委会27次,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关的议题33个,基本做到逢会必讲。市委郑隆松书记集体约谈乡镇党委书记,市委副书记、市长何才成约谈政府成员单位党组书记,组织开展基层党建工作述职,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推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召开市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研究部署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组织学习贯彻省委“五抓五看”要求和省委《关于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督促各级党组织制订细化本单位“两个责任”清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组织开展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加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力度,截止2017年底,累计实施责任追究15起17人,其中追究主体责任16人、监督责任1人。

2.关于履行监督责任与“五抓五重”要求有差距的问题。(1)针对执纪审查力度不够。围绕党的“六大纪律”,坚持打“老虎”、拍“苍蝇”,保持惩腐高压态势。针对片区协作办信机制创新尝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不规范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片区协作办信机制、严格信访件办结审核把关,提升办信质效。2017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202件,比增68.33%,其中大案28件,比增16.67%;要案18件,比增5.88%。特别是巡视期间,持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2017年9—12月,共查处要案8件,占全年要案总数的44.44%;2018年1月,立案19件,比增26.67%;其中新立要案3件,比增200%。(2)针对乡镇及派驻机构执纪监督工作较为薄弱,自办案件较少。配齐配强公检法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和程溪农场专职纪委书记。乡镇纪委自办案件方面:2017年,全市乡镇共立案142件,其中自办案件46件;2017年9—12月,各乡镇纪委自办案件14件,占全年乡镇纪委自办案件的33.33%;2018年1月,各乡镇纪委新立自办案件6件,比增500%。派驻机构自办案件方面:截止2017年底,派驻机构共自办案件22件,比增175%;2018年1月,派驻机构自办案件3件,驻国投纪检组、教育局纪检组均实现自办案件“零的突破”。对驻市经信局纪检组对经信局班子多次集体研究通过违规发放津补贴和购物卡、不制止不报告不处置、监督乏力问题,已对时任派驻经信局纪检组组长林建辉立案审查调查。(3)针对责任追究存在宽松软现象。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格落实“一案双查”,严肃责任追究。2017年,累计实施责任追究15起17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8人,诫勉谈话5人,通报批评4人,涉及科级干部10人,其中2017年9—12月共实施责任追究4起4人,均给予党纪处分。2018年1月共实施责任追究8人,已立案4人,诫勉谈话3人,通报1人。强化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力度,2017年,累计通报曝光责任追究典型问题3期3起5人。(4)针对运用“四种形态”还不够充分。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实践好柔性处理,积极推进“四种形态”工作,重点用好第一种形态。2017年,全市累计开展诫勉谈话74人次、谈话函询197人次;第一种形态518人次,占比72.34%;第二种形态91人次,占比12.71%;第三种形态51人次,占比7.12%;第四种形态56人次,占比7.82%。其中,2017年9—12月,第一种形态合计273人次,占全年总人数的52.7%,第二种形态合计42人次,占全年总人数的46.15%。全年第一、二种形态合计85.05%,高于80%的省定要求。

3.关于巡察工作存在不足的问题。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政治巡察,完善巡察机制,配强优化巡察组人员,在第四轮巡察中,将巡察干部人数从前一轮每组8人增加到10人,保障队伍力量。截止2018年1月,我市前三轮巡察移交的54条问题线索,已完成核查37条,另有17条线索正在进一步核查中;已立案14件,拟立案7件,给予党纪处分9人,诫勉谈话、书面检查、批评教育等33人;拟责令作出书面检查7人、谈话提醒8人、批评教育1人。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深化“1+X”常态化机制,进一步压实各职能部门责任。2017年,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2起 44人(其中2017年10月以后查处7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2人。2018年已立案10人。(1)针对有的同志违规参加高收费培训。已责令罗进章、林亚凯、蔡炳源、杨志艺、许志勇、林跃煌、郭永杰、林福安、郑美彪等9人退回学费40.32万元(另有1人已辞职)。(2)针对个别单位违规向企业和乡镇摊派款项。责令市公安局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停止收取“办案经费”、“巡防经费”等费用,并把所需工作经费列入2018年财政预算;因涉及单位、人员较多,尚在进一步核实中。(3)针对公款违规消费现象比较突出。对市财政局以虚开茶叶费发票报支相关费用问题,正在进一步核实调查。对程溪农场违规使用计生经费购买手机归个人使用问题,已对程溪农场党委书记兼场长李晓川等6人立案审查,并追缴相关款项。(4)针对违规公款旅游时有发生。市交通集团董事长许志勇已退缴绕道机票差价400元,已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市交通局原局长方亚辉、副局长郑小勇外出洽谈业务有经市领导同意,但报批手续不全,未发现违规绕道旅游问题,目前已责令郑小勇作出书面检查;因方亚辉已调离龙海,建议由漳州市交通局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2.关于一些干部不作为、不敢担当做事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1)针对有的干部履职不到位、推进工作不力。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改进干部作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方案》,建立和完善一线考察干部工作机制,强化正面激励,加强督查问责,提振干部精气神。芦洲大道延伸段、罗锦路(紫葳路-紫光路段)均已列入2018年重点建设项目。其中,芦洲大道延伸段总长1.08公里,总投资52473万元,2018年计划投资5000万元。罗锦路道路长0.347公里,总投资6081万元,2018年计划完成投资2500万元。加强海岸线码头资源环境整治,全市34个私营码头,已收回18个(其中:收购15个,取缔3个),尚未收回的16个。下一步计划对有部分审批手续的民营企业进行规范提升。目前,《龙海市海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已初步完成,待论证报批后实施。隆教湾片区B、C地块2015年前已完成征地422.5亩、填土120亩,但项目业主至今未按要求完成项目投建竣工。已计划对这两个地块依法进行收储,用于其他项目建设。(2)针对等会议纪要办事、靠文件推动工作现象比较突出。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在2017年度的绩效管理方案中,将争取资金、工作创新进步以及机制创新成果作为重点加分项目,激励敢于担当、勇于争先的工作氛围。同时,建立督查扣分连带责任机制。乡(镇)场出现问题被督查核实扣分的,倒查市直业务主管单位的业务指导、转办督办等责任,推动市直部门主动服务,全力破解“等文件、等纪要再办事”的现象。着力整治文山会海,召开全市党委办公室系统工作会议,对全市办文办会工作进行统一规范,加强公文审核把关,坚持做到可发可不发的公文坚决不发。严格执行会议计划,会议尽量以视频形式召开;对事件、内容、参会对象相近的,尽量套会或并会;加强对参会范围的把关,减少与会议无关人员参会,提高会议效率。加快锦江大道三期项目建设,其中,B段工程于2015年竣工验收交付使用,A段工程已于2017年6月开工建设,计划工期22个月。C、D段施工图设计基本完成,确保2018年8月份开工建设。(3)针对有的部门和公职人员懒政怠政、推诿扯皮等问题时有发生。印发三批次的“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梳理1070项“最多跑一趟”和16项“一趟不用跑”办事清单向社会公布。2017年来累计办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等机关效能投诉42件,其中调查处理并建档16件,办结率100%。对龙海市行政服务中心公证处窗口存在的群众公证申请逾期不办结情况及时核实查处,及时清理完成100多件公证积压件办理。严肃查处作风问题,2017年来,全市共查处效能问题6个,发现8名工作人员存在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纪律作风涣散等问题,诫勉教育8人次。理清市政桥梁维护管理职能,将负责维护管理职能的市政工程处划拨至市建设局,对所有市政桥梁进行全面检测和维修,实现常态化管养。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1.关于干部“带病提拔”时有发生的问题。严格任前审核把关程序,做到干部提拔“个人档案必审、信访举报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考察对象还分别征求纪委、宣传、综治、计生、信访等部门意见,全面落实考察预告、任前公示、任职试用期和选任工作全程纪实记录制度,防止“带病评先评优、带病晋升职级、带病提名”。

2.关于执行有关干部人事纪律不够严格问题。对市场监督局、政协内设委、供销社、文联、侨联、工商联、残联7个单位8名超配的科级领导干部,通过交流、提拔或改任非领导职务、兼任双重职务(副职又挂主任科员)免去领导职务、换届不再提名进行调整,已全部整改到位。对现有15名兼职或以挂职名义在市属国有企业任职的党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副科干部,结合国有企业改革,11名党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副科干部免去企业兼(挂)职职务,其中有3名科级干部免去企业职务后并调整岗位;4名公务员自愿放弃公务员身份到国企任职;已全部整改到位。

3.关于违反机构编制和职数管理规定的问题比较突出问题。对市环保局核增2名行政编制,另有1名行政编制干部已于2017年10月20日退休,超编3名职数已全部消化。对市海洋与渔业局核增3名行政编制,另有3名行政干部已接近退休,退休后,超编6名职数将自然消化。对市财政局分两批增加行政编制共5名;研究统筹分流3名超编人员;另有7名行政干部接近退休,超编的15名职数可逐步消化。

4.关于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不严问题。全面开展党员干部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排查。根据违反规定的性质,分别给予市公安局主任科员李炳生、市新闻中心副主任刘庆忠、市旅游服务中心主任蔡辉生等3人诫勉谈话处理;新提任科级职务的周建燕、朱小辉、黄斯文3人,2017年8月龙海市委对东园镇党委开展巡察工作后,东园镇党委已对三人进行约谈,并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查,龙海市委组织部给予全市通报批评。

(六)廉洁风险方面

1.关于部分工程项目招标不规范,存在廉洁风险的问题。对月港、交通、城投等国有企业进行通报批评;研究制定关于加强招投标管理文件,进一步规范全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组织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各乡(镇)场有关部门、项目单位负责人学习招投标管理政策,提高依法决策自觉性。责成财政、发改部门研究制定关于加强招投标管理文件,尤其对于投资200万以下小额工程实施全过程管理,加强邀请企业、专家评审和工程优惠率等环节监管,进一步规范全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

2.关于个别国有企业存在侵占国有资产等腐败的问题。制定《龙海国投党委企业廉政建设制度》、《党委会议议事规则》、《国投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等8项制度,进一步加强党委廉政建设。严格账务管理,制定出台《龙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关于规范资金申请拨付程序通知》,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项目资金申请手续。出台《资金集中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提高资金拨付效率。组建财务支付中心,对下属集团单位所持有的资金账户、出纳人员集中管理。针对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原负责人侵吞国有资产问题,已发现市公共交通公司存在截留油补款、额外向经营者发放油补款、部分车辆未进行机动车登记、已报废或年检已超期仍领取油补款、设立“小金库”等问题,正在进一步核实调查。

3.关于财政资金监管存在盲区,廉洁风险较大的问题。经核查,全市50个自收自支单位已纳入财政管理的28个,已停止运营的1个(蘑菇办),已改制的1个(新华书店),还有20个单位未纳入财政监管。目前,正对20个单位历年结存结余资金进行清查核实、甄别分类,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整改:①属于生产经营类、公益类企业化运营的单位13个,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将应缴利润上缴国库;②属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7个,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规定,严格执行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将属非税收入的资金全部上缴国库,其余资金缴存财政专户管理。对市住宅发展中心有1855万政府性非税收入没有纳入财政监管的问题,经核查,该单位办有企业工商登记,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已对原住宅合作社结余资金83.54万元、建设利润(1-5期)218.97万元合计302.51万元予以追缴入库;对利息及租金收入156.7万元、代建建委楼预收款240万元缴存财政专户管理。对市湖后水库水电管理处有513.89万的国有资金没有纳入财政监管的问题,经核查,该单位执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财务制度》,基本符合财务核算要求。下一步将按照国有企业监管模式,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加强资金监管。

4.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严格按照闽人社〔2017〕244号文件规定,对全市范围内行政、参公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的津补贴发放情况,深入开展清理排查工作。目前,全市对“各类加班、值班补贴,六一节等节假日慰问,人代会、党代会等会议补贴”等问题进行了整改,退回不符合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共1017.4万元。

三、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省委巡视三组在龙海市巡视期间共移送信访件280件,其中检控类信访件149件涉及106人(科级51件39人)。共移交问题线索11件,涉及28人(科级干部19人)和4个单位。目前,已办结信访件和问题线索140件,转立案24件36人(涉及科级干部15人、相当于科级干部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3人,拟立案10件15人,给予诫勉谈话6人,责令整改12件,通报批评3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16人,批评教育3人,谈话提醒11人。

根据巡视组移交和反馈的问题线索,及时开展调查核实,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员。

共给予党政纪处分23人,其中,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4人:港尾镇格林村党支部书记江亚萍,程溪镇浮山村村委会主任李泗德,程溪镇浮山村党支部委员林金元、庄湘彬;党内严重警告处分9人:市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柯燕辉,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海丝文化研究会会长江智猛,市教育局主任科员李树长,九湖镇主任科员,锦江集团董事长杨志艺,市审计局副局长高耀强,东泗乡党委委员、人武部长林春发,市司法局海澄司法所所长林碧加,海澄镇河福村党支部书记洪亚伟、村委会主任洪文彬;党内警告处分9人:海澄镇主任科员陈国盛,九湖镇党委委员陈惠勇,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主任苏进寿,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党支部书记钟志勇,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原主任周荣辉,程溪镇粗坑村村委会主任徐荣山,海澄镇罗坑村党委会委员潘亚坤,隆教乡新厝村党支部委员蓝建和、蓝惠麟;行政撤职处分1人:市审计局经贸外经审计科科长林荣能(非中共党员)。

诫勉谈话6人:市公安局主任科员李炳生、市新闻中心副主任刘庆忠、市旅游服务中心主任蔡辉生、白水镇楼埭村党支部书记陈永聪、榜山镇崇福村村委会主任方建忠、隆教乡红星村村委会报账员林亚美。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党员档案和入党材料不全问题尚未完全解决。部分党员入党时间较早,且经过多个党组织接转,给档案材料的查找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困难。

下一步整改措施:持续深入开展党员档案清查工作,尽最大力量找回党员档案材料。对确已丢失的,理清历史事实,逐一核实,分门别类处理,予以重新确认或建档。整改时限:2018年9月

2.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占全市208个行政村的7.2%。造成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的是多因素造成,且每个村的村情各异,需要一段时间摸排、调处,并采取有针对的措施加以解决。

下一步整改措施:建立台账,结合2018年村级换届选举工作,选优配强村“两委”和村级组织带头人,着力提升村级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整改时限:2018年9月

3.土地闲置、批而未供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部分土地闲置、批而未供项目因历时较长,涉及历史遗留问题、用地规划调整等各种因素,需进一步厘清症结,明确项目处置方案。

下一步整改措施:对未整改到位的项目,逐一分析研判,细化整改措施,集中攻坚突破,确保按要求整改到位。整改时限:2018年9月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一步,我们将在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委巡视办和省委巡视三组的关心指导下,持续深化整改工作,切实以真抓真改的行动和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学习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二)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对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坚决以“钉钉子”精神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长期整改和逐步解决的事项,积极主动向上汇报协调,按照时间节点推进,确保整改全面到位。同时认真总结经验,深刻反思教训,推动建章立制,固化整改成果,扎紧制度笼子,保持正风反腐的高压态势。

(三)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切实以问题整改成效、良好作风建设促进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更好开展,坚持发展第一要务,持续深化“三抓三比、十项竞赛”,全力加快“重点区域发展、重点项目建设、重点工作落实”,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努力朝着经济总量、产业发展、城市建设、生态保护、乡村振兴、民生改善等各项事业在全市全省走前头的目标迈进,奋力推进龙海“再创业、振雄风、当龙头”,为全省全市实现赶超作出龙海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6-6566332,通信地址:中共龙海市委巡察办公室,邮政编码:363199;电子邮箱:lhswxcb0596@163.com。

中共龙海市委

2018年3月26日


责任编辑:房小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