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禁令之下仍变相拒绝公积金贷款 刚需购房者权益如何保障?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董建国、郑钧天、周强 针对开发商拒绝购房者公积金贷款现象,去年底,住建部、财政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明确指出开发商不得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近期多地出台新规,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公积金贷款提速。 “新华视点”记者在上海、广东、福建等多地调查发现,目前,明目张胆拒绝公积金贷款的现象已大幅减少,但仍有开发商采用设置认筹金比例、交款期限以及拒绝组合贷等方式,变相拒绝公积金贷款,损害购房人的权益。 多地出台新规,明目张胆拒贷大幅减少 近期,深圳、武汉、兰州等城市出台规定,规范贷款业务流程、压缩贷款审批时限、加大拒绝公积金贷款惩处力度等,保障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 据了解,公积金贷款的前提条件是楼盘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若不备案,就无法进行贷款业务。多地对开发商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做了明确规范:南京明确开发商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与住房公积金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揭协议;福州明确,将原本楼盘封顶才能办理公积金备案,提前到取得预售许可证15天内。 有的地方限定贷款审批时限。武汉、兰州和合肥等地提出,自公积金贷款申请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广州明确自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不少地方加大了查处和惩罚的力度。青岛市对于拒不整改的开发商,暂停其项目网上签约和预售监管资金拨付,并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广州规定,对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除被责令限期整改外,将被处以一万元罚款;福州明确了拒绝公积金贷款拒不改正的,计入信用档案,并对预售监管资金进行监管,完成整改前暂停网签。 记者近日走访福州、广州、深圳等多地楼盘发现,在各地出台新政策严控之下,绝大部分楼盘表示接受公积金贷款,只有个别楼盘明确拒绝。在福州即将开盘的阳光城檀府楼盘,一置业顾问明确表示不接受公积金贷款。“现在是项目预约阶段,需要在指定的银行定存十万元,后期开盘只针对有预约的客户。”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