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探索完善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机制:协同反腐 纪法贯通
2018-04-11 14:51:51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房小奇 林雯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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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委挂牌后,福建探索完善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机制 核心阅读 纪委监委合署办公,既执纪又执法,对违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一竿子插到底”,这对依法依纪调查、取证提出更高的要求。监察法实施后,纪委监委是怎样办案的?监委是如何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请看本报记者来自福建的调查。 “现在进行宣判……”3月7日上午,福建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随着审判长手中的法槌落下,泉港闽运出租车有限公司原财务负责人林某某涉嫌职务犯罪案件一审审结:林某某犯挪用公款罪、贪污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这是福建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组建挂牌后,审判机关审结的首起职务犯罪案件。福建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监察机关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既要达到检察机关的起诉标准和有关要件,又要符合审判机关定罪量刑的要求。要实现这两个目标,关键是保证办案质量,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检验。 纪委监委合署办公,既执纪又执法,对违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一竿子插到底”,这对依法依纪调查、取证提出更高的要求,涉嫌违法犯罪部分的调查结论、收集的证据都要经得起检察机关审查、法院庭审质证。 合署办公既执纪又执法,新形势催生新机制 1月5日,德化县监委成立后的第六天,急促的脚步声打破了平静,来访的是德化县某国有企业负责人,“我公司两名财务人员侵吞公款用于赌博,现在已经失联!” 负责这家国有企业的财务工作的两名涉案人员均为中共党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德化县纪委监委当即向县委和泉州市纪委报告。随后,公安机关将涉案人员抓获,县纪委监委经初核后决定立案调查。1月11日,泉州市监委挂牌成立,当天即研究批准对涉案人员采取留置措施。 这是福建省县级监委组建后首起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然而,“首仗”并不好打,不仅涉案资金数额特别巨大,作案手段花样繁多,而且涉案款流向复杂特殊,外查外调的工作量非常大。 经过20多天的紧张奋战,调查人员共查询有关账目4万多笔,形成卷宗近200卷,此案相关违纪违法问题得以查清。2月8日,德化县纪委给予两名当事人开除党籍处分。次日,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既执纪又执法,这是一项全新挑战。”德化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林明义说,以前纪委审查违纪问题,涉嫌职务犯罪的案件线索移送检察机关重新侦查起诉。现在纪委监委合署办公,既执纪又执法,对违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一竿子插到底”,这对依法依纪调查、取证提出更高的要求,涉嫌违法犯罪部分的调查结论、收集的证据都要经得起检察机关审查、法院庭审质证。 福建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王庆亮告诉记者,《监察法》规定“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这个法定时限里,不仅要开展审查调查,而且要完成案件审理、报批处分以及征求意见等程序、环节,时间紧,任务重。 2018年2月,在福建省监委组建挂牌的同时,福建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刘学新要求相关部门从制度层面,对监委成立后可能碰到的新问题进行充分预估,就公职人员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移送检察机关起诉这个环节,明确由案件审理部门牵头负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专门出台相关操作规程,确保监委查处的涉嫌职务犯罪案件顺利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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