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通过诉调对接中心,开创“门诊·住院式分工”诉调对接机制模式,有效化解矛盾冲突,既减轻了群众诉累,又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以较小的司法成本取得较好的办案结果 东南网5月2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朱海华 通讯员 姚煜娟 尤燕玲)去年3月底晋江法院诉调对接中心成立,7月升级为晋江市诉调对接中心,作为当地多元化纠纷解决服务平台。截至昨日,中心受理案件5522件,调解结案3878件,调解率70.23%。而2016年,全院民商事案件结案14373件,调撤5585件,调撤率仅为38.86%。 “在立案前大力开展社会矛盾的源头化解,选择既合法合理又符合当事人利益的纠纷解决途径,更能有效化解矛盾冲突。”该院副院长、市诉调对接中心办公室主任曾晓军说,通过中心“司法门诊”有效诊治,将一些“小病”消除在萌芽状态,也从根本上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司法目的。 为此,中心引入司法行政、仲裁、行业协会、保险等机构设立人民、商事、行业、仲裁、行政、陪审员等调解工作室和行政衔接工作室等。“这让走进法院的不同当事人可按需问诊。”该院具体负责诉调对接中心工作的立案庭副庭长林荣宗说,中心推行团队运作,确保专人分流、专职调解、专业引导。 设置繁简分流引导员及诉调对接督导员。先有引导员对拟诉讼案件筛查评估,引导诉前调解;再由督导员根据调解员的专长和工作量分配调解案件,并全程跟踪进度,防止久调不决,督促调解未果案件及时转入诉讼程序“住院治疗”。 组建专职调解队伍。抽调多名具有调解工作经验和技巧、熟悉本地情况的资深法官及熟悉审判辅助业务的法官助理、书记员充实司法调解室;在各类调解室、工作室入驻专职调解员,服从中心统一分案,受理诉前委派调解和立案后委托调解案件。 设立专职法官。对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审查确认,依法赋予协议强制执行力,并负责指导其他入驻中心的工作室的调解工作。 此外,为解除当事人诉前调解的后顾之忧,防止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转移财产逃避债务,促使被申请人主动选择诉前调解,中心加大诉前财产保全申请的受理,提高诉前财产保全的办理效率。 同时,发挥速裁的“急诊”快审快结功能,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但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直接由中心的法官适用速裁程序及时作出裁决;对双方当事人均到场的但调解不成的,径直转入速裁程序,实现诉调无缝对接。中心运行以来,晋江法院受理的民商事案件平均审结天数由原来的109天缩至55天。 “打造诉调对接机制,实现‘小病小治,急病急治,大病专治’,有效实现案件繁简分流,不仅节约司法资源,缓解诉讼压力,也减轻群众诉累,以较小的司法成本取得较好的办案结果。”晋江法院院长陈水深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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