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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公安厅发布5月份全省典型交通违法(事故)案例

2018-06-28 21:30:19 陈楠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蔡秀明 赵舒文   我来说两句

【超速、闯红灯】

14.2018年5月17日上午7时29分,叶某某驾驶闽F92**9号重型仓栅式货车,行至长泰县岩溪镇路段,遇前方同向由龙某某驾驶的闽ENL**6号小型面包车,在道路右侧往路中间左转掉头行驶,叶某某因超速行驶,在采取紧急制动及打方向措施的情况下仍避让不及,货车车身右前侧刮碰到小型面包车车头左前角及车身左侧,后货车行驶到对向车道,车头碰撞到交会方向正常行驶在非机动车道由林某某驾驶的长泰03**0号二轮电动车,造成林某某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

15.2018年5月11日20时许,黄某某驾驶闽ELO**0号小型专用客车(救护车),行驶龙海市九湖镇漳州南高速口红绿灯处时,在左转弯红灯还剩5-4秒左右,黄某某强行转弯,撞到一辆从漳浦往漳州市区行驶的由陈某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事故造成摩托车驾驶员陈某某受伤的事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黄某某负处以罚款150元,记6分。

【法律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

【交警提示】超速行驶时,车辆制动距离加长,一旦前方突然出现险情,驾驶人难以及时妥善处置,影响车辆的安全可控性,特别是超速行驶进入弯道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闯红灯不仅扰乱交通秩序、也增加事故发生几率,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遵守交通信号灯,注意观察路面情况后再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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