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通报一批违纪典型案例
2018-07-02 17:26:16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 责任编辑:陈玮 陈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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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通报3起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典型案例 下浒镇农村集体招投标委托中心经办人员陈琳不正确履职,致使招标工程被他人围标。 ●人物:下浒镇农村集体招投标委托中心经办人员陈琳 ●问题:2015年11月,该镇西岐村委会委托镇招投标中心对该村海堤内护坡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预算工程造价438617元。投标申报期间,陈琳对参与投标人郭某杞采取挂靠手段以多个投标人名义进行围标的行为未予纠正,审查通过其申报的三家公司的投标报名资格。12月,郭某杞本人代表霞浦县江海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参加投标,另指派二人分别代表其他两家公司参与围标,被郭某杞代表的霞浦县江海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403520元中标。 ●处理:2018年5月,县纪委给予陈琳党内警告处分。 沙江镇供销社原主任蔡杰侵吞集体财产。 ●人物:沙江镇供销社原主任蔡杰 ●问题:2013年至2014年1月间,蔡杰利用职便,多次以冒领供销社工程款或将供销社收入不入账等形式,骗取、侵占该供销社公共财产共计103945元,用于归还其个人债务及日常开销。2017年12月,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蔡杰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处理:连同其他问题,2018年4月,经县纪委常委会批准,沙江镇纪委给予蔡杰开除党籍处分。 盐田乡官岭尾村党支部书记兼报账员陈孝玲侵占村集体资金。 ●人物:盐田乡官岭尾村党支部书记兼报账员陈孝玲 ●问题:2011年6月,该村入账报销了村民陈某霞等人领取县301省道改造工程建设征地及地面附着物补偿费两张发放表共计55100元。2012年上半年,因发放表中村委收入的自来水改造和篮球场征地补偿费金额需分列,陈孝玲按要求重新找人补签了两张补偿费发放表交给乡政府,自己留下一份,但未对2011年已过账的两张补偿费发放表予以替换。之后,陈孝玲利用职便将其留下的两张已过账的补偿费发放表拿到乡会计服务中心重复报销,核销其经手领取的村集体资金共计55100元非法占为己有。 ●处理:2018年2月,县纪委给予陈孝玲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收缴违纪款55100元。 武平:通报3起不良习气典型案例 中山镇统计站站长钟亮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人物:中山镇统计站站长钟亮 ●问题:2014年至2016年,钟亮在兼任中山镇政府会计期间,多次收受他人送给的礼金共计4560元。 ●处理:2014年4月,钟亮因故意违纪受到党纪处分,2018年4月,武平县纪委给予钟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下坝乡下坝村村委会原主任廖相荣接受请托说情问题。 ●人物:下坝乡下坝村村委会原主任廖相荣 ●问题:2016年6月,廖相荣收受村集体工程承包人送给的钱款1.3万元,并利用职务便利为对方在工程项目管理方面给予照顾。 ●处理:2017年11月,下坝乡纪委给予廖相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 县国土局监察大队原劳务派遣队员危智华谋私逐利问题。 ●人物:县国土局监察大队原劳务派遣队员危智华 ●问题:2015年4月,危智华投入3.5万元参与象洞镇光彩村稀土矿非法开采,获利3.5万元。 ●处理:2017年12月,中山镇党委给予危智华开除党籍处分,并退缴违法所得。 南平: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南平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职员丁本峰多次公车私用问题。 ●人物:南平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职员丁本峰 ●问题:2017年9月至2018年2月,丁本峰利用其日常管理和驾驶价格认证中心公务用车的职务便利,共计10次违规使用公车办理私事,并在纪检组就该问题向其了解情况时,先后两次书面提供虚假的公车使用情况说明,虚构事由对抗组织审查,不如实交待问题。 ●处理:丁本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退赔违纪款。 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主任刘孔辉违规收受礼金、接受旅游安排问题。 ●人物: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主任刘孔辉 ●问题:2015年至2018年,刘孔辉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共计1.35万元;2015年5月,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安排,赴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等地旅游费用0.6万元,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同时,刘孔辉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处理:刘孔辉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款项被追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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