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事】“持证上岗”的福州“街演”酝酿城市新文化
2018-07-03 10:25:0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赵舒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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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福州仓山区首山路和上三路的交会路口,一名中年男子拉二胡卖艺。本网记者 卢金福 摄 加快管理脚步融入城市文化 有评论认为,首先要界定何为街头艺人,乞讨人员应纳入公益性救助系统,艺术性表演则应纳入城市文化系统,辅以一定支持。 据悉,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规定,艺人不得在同一区域表演超过1小时,要有新的艺人来接班,以解决僧多粥少的问题,让更多人有表演的机会。台湾台北市在表演场地上没有特别限定,街头艺人采取自由登记申请制,每天在服务窗口安排抽签,并依此决定当天的演出场地,抽到空签者隔天会有优选权。 据记者了解,还有不少城市也对街头艺人形成了一套管理模式,并开展了一系列举措。最近,天津市举办首届街头艺人展演秀,充分挖掘当地技艺精湛的街头艺人,塑造与培育出一支“街头艺人”队伍,并为其呈现的优质表演进行大力扶持。成都开发了街头艺术项目智能管理平台,街头艺人可以通过专属账号在平台上选择演出点位、演出时段,自主排期。深圳街头艺人在持证上岗前,要签订《自律公约》,自觉在规定区域和固定位置活动,严格遵循规定的演艺时间,控制表演音量,抵制格调低下、淫秽粗俗的表演,恪守艺术为上的职业道德等。 福州市民李女士是一名旅游达人,去过香港、台湾等地区,以及韩国、日本、英国等国家。她说,福州、厦门都在打造国际旅游城市,但是街头文化的氛围并不浓厚。“政府前期应该有一定的扶持和培育,让更多优秀的艺术人才加入到街头表演当中,增加氛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福建并没有出台针对街头艺人的相关管理规定和办法。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表示,《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民间游散艺人的营业性演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参照本条例的规定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福州市也期待适时推动这方面的地方性立法。 “目前只是三坊七巷管委会在尝试街头艺人持证上岗,这可能是一个方向,需要相关部门协作,进行有效的管理,在出台具体的管理办法以后,才能在全市推广。”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相关负责人说。 福州大学人文学院社会学系主任甘满堂表示,街头艺人持证上岗值得鼓励。通过规范化管理,让街头艺人拥有合法身份,一方面体现了城市的温度和包容,能够让更多有艺术表演才能的人获得展示的空间,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部分弱势群体谋生的问题,同时丰富城市的文化氛围;另外一方面,通过划定表演的时间和地点,合理引导街头艺人的表演行为,可避免噪音扰民和妨碍交通等负面影响。“城市管理应该多样化和人性化,尊重街头艺人表演的权利,也要定好规则,不要扰民。”甘满堂说。 “街头表演是群众文化活动的一种形式,要看表演达到什么样的高度,是不是让市民感到舒心。若艺术水平有限,表演可能变成一种噪音,变成自娱自乐。要找到适合它的管理模式和机制,不要任其产生负面影响。”福州市群众艺术馆馆长池小霞表示,福州一直很重视群众文化工作,打造了激情广场大家唱、新福州人歌手赛等群众文化艺术品牌,并积极推进文化志愿服务,深入到城市的大街小巷进行表演。街头艺人管理涉及多个部门,管理机制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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