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厦门7月18日电(记者 付敏)厦门市教育局、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厦门市台湾中小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特设立“厦门市台湾中小学生奖学金”,并对在厦中小学就读的台湾学生申请奖学金的具体事宜给予明确规定。 目前,共有1276名台湾中小学生在厦门市就读。根据《厦门市台湾中小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奖学金由厦门市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厦门市台湾中小学生。奖学金按照厦门市台湾中小学生总人数的10%核发,并按照小学生项目和中学生项目分别列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4个等级,其中,小学生项目最高奖学金为2000元/人/学年,中学生项目最高奖学金为4000元/人/学年。 为便利奖学金申报和评审等日常工作的开展,《厦门市台湾中小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指出,成立厦门市台湾中小学生奖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连续申请。 据介绍,该奖学金的设立是厦门的一个创新举措。今年4月10日,厦门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厦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惠台60条”),给广大台胞提供与厦门居民同等的待遇。“厦门市台湾中小学生奖学金”的设立是厦门市教育局等部门落实“惠台60条”的具体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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