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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2018-07-25 10:41:47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近日,福建省宁化县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宁化县淮土镇田背村党支部委员、妇女主任张红梅违规侵占生态公益林补偿款问题。经查,2011年至2015年间,宁化县淮土镇田背村村主干在负责生态公益林补偿款造册申报中,以账外补贴名义先后共将20290元补偿款造册并发放至村党支部委员、妇女主任张红梅“一折通”账户中,张红梅在明知其本人不能享受该补偿款的情况下,将其中8821.3元用于个人、家庭开支。2016年3月,张红梅主动将违纪款退还给林农。2017年12月,淮土镇纪委给予张红梅党内警告处分。

2.宁化县中沙乡武昌村党支部书记李贵华、村主任李炳荣2人截留套取粮食综合补贴款问题。经查,2009年至2016年间,中沙乡武昌村党支部书记李贵华与村委会主任李炳荣商议,决定用“机动田”名义,通过造册到他人名下的方式套取粮食综合直补款共计50966.56元用作村财使用。此外,两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12月,中沙乡纪委给予李贵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李炳荣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党员干部要从上述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切实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突出“八个坚定不移”“五抓五重”要求,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工作任务,加大对扶贫领域、集体“三资”、惠农政策等方面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处力度,对顶风违纪、影响恶劣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对履职不到位、本地区本部门发生严重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突出的,要严肃问责追责,发挥震慑警示作用。(宁化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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