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多起涉工作不力、为官不为
2018-08-02 10:22:19 来源:东南网综合 责任编辑:林雯晶 赵舒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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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坚决革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沉疴顽疾,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7月31日,省纪委监委将查处的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陈国华落实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不力问题。中央环保督察组对省环保督察的情况反馈会后,莆田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部署整改工作,但陈国华未重视该局负责的水产养殖清理整顿工作,未组织召开会议部署,未能有效督促落实。在市委常委会明确指出该局对该项工作推进不力的问题后,陈国华仍未引起重视,直至省环保督察组进驻该市检查的次日,该局才照搬照抄省海洋与渔业厅做法制定整治方案,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7月,陈国华受到警告政务处分。 三明三元区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邓光明履职不力问题。2017年2月以来,邓光明对区委巡察组提交的边巡边改问题重视不够,未及时整改和清退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同时,邓光明还存在重大事项研究不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严肃、走过场,对下属单位失管失察等问题,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5月,邓光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长汀县新桥镇副镇长范冬梅扶贫工作作风漂浮问题。范冬梅作为新桥镇余陂村包村领导,对该村扶贫工作不重视,对贫困户情况不明、底数不清,在2018年1月龙岩市委巡察组巡察期间,范冬梅提供错误信息;帮扶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一贫困户长期居住在破旧房屋内,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6月,范冬梅受到警告政务处分。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林炜为官不为问题。2015年12月至2017年12月,林炜担任霍童法庭副庭长期间,在执行案件中未正确履行职责,致使有些案件长期未办结;2017年以来,林炜在审理案件中无视审限规定和审判工作纪律,延迟移送上诉案卷材料,其中3起案件延迟报送时间分别长达6个月、5个月和10个月,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018年5月,林炜受到记过政务处分。(福建日报) 相关阅读 此外,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各地纪委监委通报多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不良习气典型问题和清风正气典型事例。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寿宁 1.寿宁县犀溪镇赖家洋村原党支部书记缪辉弟违规发放“七一”纪念品问题。2013年、2014年“七一”期间,缪辉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向参加“七一”党员活动会议的党员及其他参会人员发放纪念品,合计2444元,在村委报销入账。2018年7月2日,犀溪镇纪委给予缪辉弟党内警告处分。 2.寿宁县芹洋乡尤溪村党支部书记吴开洪违规发放礼品等问题。2014年8月31日,吴开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向参加组织生活专题会议的党员及其他参会代表发放月饼,合计1225元,在村委报销入账;2014年3月9日,吴开洪在寿宁县城关KTV娱乐场所接待返乡的7名芹洋乡尤溪籍人员,将消费金额1100元放在村委报销入账。2018年6月26日,芹洋乡纪委给予吴开洪党内警告处分。 >>>详细 周宁 1.周宁县第四中学校长宋元礼违规公款吃喝问题。经查,2015年9月至2017年3月期间,宋元礼多次违规组织学校老师公款吃喝,费用共计6028元在该校账户报销。2018年7月,周宁县纪委给予宋元礼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主动退赔违纪款6028元,上缴国库。 2.周宁县礼门乡中心小学校长魏日宣提供超标准接待和违规公款吃喝问题。经查,2016年3月至10月期间,魏日宣提供超标准接待1次、违规公款吃喝2次,费用共计1937元在该校账户报销。2018年7月,周宁县教育局系统党委给予魏日宣党内警告处分,追缴违纪款1937元,上缴国库。 >>>详细 古田 1.古田县民宗局原局长雷雅群违规购买赠送礼品、违规配备使用公务车辆及提供超标准接待等问题。雷雅群在担任县民宗局局长、主任科员(主持工作)期间,多次违规购买赠送礼品;长期占用下属企业车辆作为该单位公务用车;在有关接待中,提供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同时还向下属企业转嫁费用。2018年7月23日,古田县纪委给予雷雅群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古田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原主任徐孝堂公车私用、公款旅游问题。徐孝堂在担任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主任期间,存在因私使用该单位公务用车,借外出培训机会,逗留当地旅游,并在该单位违规报销以上相关费用等问题。2018年7月19日,古田县纪委给予徐孝堂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前述违纪款项已退缴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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