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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最新人事任免公布!

2018-07-20 21:37:01  来源:闽东日报  责任编辑:周冬 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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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宁德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

宁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金敏主持会议,副主任许青云、杨培钦、雷维善、刘信华、冯桂华、陈梅,秘书长章允斌及委员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曾智勇、市监察委负责人、市中级法院院长董明亮和市检察院检察长施忠华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张胜泉作关于人事安排的说明,市政府副市长曾智勇受市长委托作关于提请梁伟新任职的议案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雷维善作关于提请接受郭锡文辞去宁德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议案的说明、关于提请决定梁伟新代理宁德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议案的说明,并对相关各项议题进行了审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名单、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郭锡文辞去宁德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梁伟新代理宁德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等事项。会上,新任命的宁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进行了宪法宣誓。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名单

(2018年7月20日宁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梁伟新为宁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郭锡文辞去宁德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8年7月20日宁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和《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八条规定,鉴于郭锡文工作变动,宁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郭锡文辞去宁德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宁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梁伟新代理宁德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

(2018年7月20日宁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九项、《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和宁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宁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宁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梁伟新代理宁德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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