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通报2起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典型案例
2018-09-13 09:47:40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
日前,福建省漳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今年以来查处的2起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典型案例。 1.南靖县东坂村党支部副书记杨东松挪用征地补偿款问题。2016年3月至2018年1月间,杨东松利用协助政府从事某企业项目在东坂村征地测算、补偿款管理发放的职务便利,挪用征地补偿款2.001万元用于其个人家庭生活开支。2018年3月,杨东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被如数收缴。 2.华安县马坑乡文华村党支部委员李金华骗取种植补助款问题。2013年,时任文华村村委会委员李金华利用职便,将他人在文华村种植的118.8亩花卉苗木,以其个人名义申报花卉苗木种植补助款3.564万元。2014年底至2015年8月,李金华将上述款项中的0.7万元陆续支付给种植户陈某坤等人,余款2.864万元用于建设自家新房。2018年3月,李金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被如数收缴。 通报要求,全市党员干部特别是广大基层党员干部要从以上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重要论述,切实担负起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主体责任,坚决维护群众利益。民生领域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紧盯突出问题,明确治理重点,加大监管力度,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督促各主管部门扎实开展治理;按照“五抓五重”的要求,将监督检查贯穿于专项治理各环节,推动监督力量向基层聚集,开展一线监督,坚决查处发生在民生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进一步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市纪委相关派驻纪检组要督促推动市直各有关单位扎实开展对应领域的治理工作。要强化问责追责,对民生领域问题突出、专项治理工作不力的,既追究直接责任,也追究领导责任,并对失职失责的党委和纪委“双问责”。(漳州市纪委监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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