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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福建省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若干规定(试行)》

2018-09-29 07:18:54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赵舒文  

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

《福建省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若干规定(试行)》

近日,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了《福建省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若干规定(试行)》,并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福建省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若干规定(试行)》全文公布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加快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根据有关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马上就办、真抓实干”是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亲自倡导和践行的优良作风,是福建人民的宝贵精神财富,集中体现了不忘初心、为民服务的公仆情怀,血肉相连、情同鱼水的群众观点,锐意进取、攻坚克难的实干精神,时不我待、永不懈怠的责任担当。全省各级各部门应当大力弘扬这一优良传统作风,使“马上就办、真抓实干”成为新时代广大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党员、干部。

第四条 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践行宗旨与树牢“四个意识”相统一,始终以人民为中心,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二)坚持问题导向与改革创新相统一,着力完善机制,堵塞漏洞,解决少数党员、干部中存在的消极懈怠、拖沓敷衍、回避矛盾等问题,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三)坚持目标导向与务求实效相统一,科学确定目标、指标、时限,落深落细落实工作责任,立足实际、把握实质、务求实效,以高标准党建促进和保障高质量发展;

(四)坚持雷厉风行与久久为功相统一,既锐意进取、又善作善成,既紧抓快办、又按规矩办,既大胆先行先试、又严格依法依规,形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五)坚持教育引导与激励鞭策相统一,严管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