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福建省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出台!设置省级党政机构60个!
在强化机构编制管理方面,提出了哪些具体要求?
《实施方案》明确,要强化省委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统一领导,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严格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坚决防止条条干预。
规范管理合署办公机构、挂牌机构、议事协调机构、临时机构和派出机构。议事协调机构一般不单设办事机构,临时机构在任务完成后及时撤销。清理不规范设置的机构和配备的职数,根除挂牌机构实体化、“事业局”等,不再设立挂靠机构。
坚持总量控制,严禁超编进人、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确保改革后机构设置不突破中央规定的限额,行政编制不突破中央核定的总量,事业编制不突破2012年年底基数。
优化资源配置,坚持动态调整,根据中央部署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加大部门间、地区间编制统筹调剂力度,提高编制资源使用效益。
我省省级机构改革具体时间如何安排?
本次省级机构改革组织实施过程中,全面贯彻落实“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先转隶、后三定”原则,有组织、有纪律、有步骤推进,有序做好新机构组建、场所配备、人员转隶、工作衔接等工作。
总的时间安排是,11月中旬前基本完成省直部门机构班子配备、人员转隶、挂牌、办公场所调配、公共处室集中办公等工作;12月底前基本完成涉改部门“三定”工作。